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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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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5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

  ●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汉霖制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20年4月1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0年4月13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266,956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39.73%;其中: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13日,复宏汉霖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复宏汉霖为其全资子公司汉霖制药于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与中信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贷款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50,000万元;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担保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汉霖制药成立于2014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傅洁民。汉霖制药的经营范围为生物科技(除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医疗诊断试剂)、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汉霖制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00万元,复宏汉霖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汉霖制药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1,46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39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2,0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0,954万元);2019年度,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23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259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汉霖制药于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与中信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该等贷款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项下应向中信银行偿还/支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自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5、《保证合同》自双方签署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1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0年4月13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266,956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39.73%;其中: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53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即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商品名称:汉利康?;以下简称“该新药”)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2802),获批增加原液2,000L生产规模及2,000L生产设备等。

  二、该新药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利妥昔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10mL/瓶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药品生产企业:汉霖制药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90021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如下补充申请事项:1、增加原液2,000L生产规模,增加2,000L生产设备,并调整部分工艺步骤顺序、工艺参数和物料规格;2、成品生产工艺增加滤前原液混匀步骤。

  三、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单克隆抗体药物,主要适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2019年度,本集团汉利康?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上市的利妥昔单抗注射液为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美罗华?、汉霖制药的汉利康?(均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适应症)。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9年度,利妥昔单抗注射液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5.05亿元。

  截至2020年3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包括非霍奇金淋巴瘤适应症及类风湿关节炎适应症)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59,547万元(未经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获批增加生产规模及生产设施等将提高该新药的产能,保证持续和稳定的市场供应,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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