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集团”)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10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5%。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5%。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科力远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668,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0年1月15),科力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7,998,1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力远集团持有公司237,3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其中,科力远集团质押股份数为230,5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7.1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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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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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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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33,065,628股。
2、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5%,即100,000,000股。
3、 对于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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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