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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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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 关于公司经营业务。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4亿元,同比增长132.0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地基业务拓展情况良好,以及收购香江科技所致。其中原建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45亿元,同比增长18.05%;子公司香江科技从事IDC(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主要涉及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IDC系统集成业务、IDC运营管理及增值业务等细分领域,相关业务自2019年4月份并表以来实现收入14.66亿元。请公司区分不同业务领域补充披露有关经营信息。

  建筑业务板块:(1)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基本情况,相关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变化。

  IDC业务板块:(2)各细分领域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毛利及同比变动情况,相应收入占比、成本构成及毛利率水平等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变化、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3)IDC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内容,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变化。

  其中,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4)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及其销售额、主要销售产品、地区、付款条件,相关客户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变化;(5)公司在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提供的核心附加值。

  IDC系统集成业务:(6)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及所涉及项目名称、金额、地区、工期、项目主要内容、付款条件,相关客户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变化;(7)相关重大项目截至目前的履约进度和相应收入确认等情况,是否存在项目进度、付款进度未达预期的情况;(8)项目中涉及采购产品、设备系同为公司销售的,收入是否重复计算。请会计师就涉及的相关会计处理事项发表意见。

  IDC运营管理及增值业务:(9)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及其服务内容、租期、付款条件;(10)公司目前机房机柜数量及出租率。

  2. 关于重组实施后的持续信息披露。年报披露,香江科技业务覆盖IDC产业链的上下游环节,具备全产业链优势,未来将充分发挥双主业模式的协同效应,请公司:(1)结合公司IDC各细分业务的客户、区域相关性等,具体说明IDC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之间及其与原主业之间如何协同;(2)年报提及了业务拓展带来的管理和整合风险,请按照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第四十二条的要求,披露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3)香江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82亿元、2.59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1.48%、104.54%。请结合IDC行业目前的竞争态势、进入壁垒,以及公司期末在手订单、在手项目、客户稳定性、集中度等情况,说明香江科技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4)公司本期因并购形成大额商誉14.64亿元,占总资产的23%、净资产的44%,请进一步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组具体构成、关键参数的确认依据等,并请会计师就此发表意见。

  3. 关于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7.22亿元,较期初增长281.93%,应收账款周转率由上期末的3.37下降至2.69。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来源列示应收账款的构成,并结合相应业务的收入变化披露各业务应收款项的周转率变化情况;(2)区分不同业务来源列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情况,相应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的占比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变化;(3)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内容,及其对应账期;(4)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及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的合理性;(5)结合IDC业务各细分领域的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并比较行业惯例,补充分析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相应收入确认的审慎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 关于应付账款及采购。年报披露,应付账款期末余额9.83亿元,较期初增长148.22%,应付票据3.16亿元,较期初增长逾4倍。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款项的主要采购内容及对应业务用途,并说明应付款项增长与业务模式、相应存货构成等变化情况的匹配性;(2)前五名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方的基本情况、账期,截至目前的款项支付进度及采购物资交付情况。

  5. 关于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年报披露,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97亿元,较期初增长逾3倍,公司借款来源均为短期借款。且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62亿元中,有2.96亿元为受限资金。请公司结合目前经营扩张、采购支付及销售回款等情况,对可能存在的流动性压力及偿债风险进行补充分析。

  6. 关于销售费用。年报披露,报告期内销售费用0.74亿元、管理费用1.09亿元,分别大幅增长970.48%、51.40%,主要为运输费、差旅费、工资及社保、业务招待费等项目增长。请公司结合香江科技前期费用支出及业务区域布局情况等说明相关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7. 关于研发费用。年报披露,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发生额1.07亿元,同比增长156.11%。请公司就研发支出涉及的具体项目及相应金额进行补充说明。

  8. 关于固定资产。年报披露,固定资产期末余额5.85亿元,上年同期仅0.86亿元,主要系并购香江科技所增加的机器设备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香江科技主要固定资产的名称、用途、账面价值、折旧政策与同行业的比较等情况;(2)结合相关资产较以前年度的增长情况说明其与业绩增长的匹配性。

  9. 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03亿元,较期初增长305.68%,主要为预付设备或工程款。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0. 关于长期应付款。年报披露,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46亿元,上期末有相关余额,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4月2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相应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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