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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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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6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源于经常性损益。

  1、受疫情、流动性紧张、开工不足的多重影响,本报告期内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公司持续优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本报告期的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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