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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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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3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能科”)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234.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时对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及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04.15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与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参股公司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2,456万元,并授权协鑫智慧能源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就东台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协鑫智慧能源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0年3月25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蓝天燃机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农商行”)申请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债务由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联合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为无锡联合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与无锡联合担保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就无锡联合担保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为蓝天燃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2020年3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与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署的《中石油产业链中长期贷款合同》项下3,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2020年3月27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协鑫”)、嘉兴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协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兰溪协鑫与嘉兴协鑫为协鑫智慧能源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3月31日至 2021年3月27日期间协鑫智慧能源在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与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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