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0-02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小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数量95,179,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352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量95,091,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310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量87,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19%。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10,575,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39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数量10,487,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97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股份数量87,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1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59%;
反对5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39%;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4,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127%;
反对5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854%;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0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260%;
反对7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73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05,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40%;
反对7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41%;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0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250%;
反对7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737%;
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04,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246%;
反对7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31%;
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2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09,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261%;
反对7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737%;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05,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3350%;
反对7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31%;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十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59%;
反对5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39%;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4,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127%;
反对5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854%;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5,1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48%;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0%;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033%;
反对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4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张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0-02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业绩不达标,不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15名激励人员共计101,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51元。
上述股票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1,400股,公司总股本将从209,865,500股变更为209,764,100股,注册资本由209,865,500元变更为209,764,1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