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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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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0-02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公告》。现对该公告中关于一致行动关系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终止

  江化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福华与季文庆于2013年12月2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季文庆在江阴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投资”)及江化微的相关事项的决策中与殷福华保持一致,作出与殷福华相同的表决意见,且该协议的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后终止。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前述《一致行动协议》于2020年4月10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殷福华直接及通过杰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30%,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且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殷福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杰华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殷福华和季文庆均持有杰华投资的股权。

  杰华投资成立于2010年6月,设立时该公司的股东人员均为江化微的员工,后季文庆因个人原因于2013年4月辞去在江化微相关职务。根据杰华投资章程和其股东人员构成,截至公告出具日,杰华投资共有9名股东,殷福华持有杰华投资40.41%的股权,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且担任杰华投资的董事长,对杰华投资的董事会、股东会具有重大影响力,因此,殷福华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对杰华投资具备控制力。

  杰华投资成立后投资了江化微,殷福华及季文庆通过杰华投资间接持有江化微的部分股份为江化微未上市前形成的事实情况。并且,杰华投资自其设立至今仅投资江化微一家公司,未投资或经营其他业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虽然殷福华为杰华投资的控股股东,季文庆也持有部分杰华投资的股权,但殷福华和季文庆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根据双方各自出具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事宜的确认函》,双方未就杰华投资及江化微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有约定或其他安排,由双方各自按个人的意思自治进行表决,相互独立;双方也未就杰华投资、江化微的权益、利益、人员等方面有其他的安排;双方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已不存在一直行动关系。

  因此,双方共同投资杰华投资并未扩大殷福华除其本身直接或间接持有江化微股份外对江化微的表决权,也不存在共同扩大支配江化微股份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双方共同投资杰华投资不导致双方之间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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