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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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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安泰化学提议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日,安泰化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8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5%。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泰化学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提案4、11、17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和2020年4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建议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itaihuagong@jointas.com,主题注明“股东大会”。传真或信件请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传真电话为020-85526634;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来信请寄: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时间以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四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此,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5: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浩成先生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因此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8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5%。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库存股份数量为1,719,019股,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则库存股数量将减少721,000股,减少后的库存股份数量为998,019股。结合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的提案,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规模,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份998,019股。在不考虑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因素的前提下,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8,000,000股减少至167,001,981股,注册资本将从168,000,000元整减少至167,001,981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安泰化学提议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日,安泰化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8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5%。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泰化学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议案有关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和2018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2019年4月17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7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最高成交价为1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884,55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完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三年内,如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125万元,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0.70元/股。

  2019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事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股票已于2019年6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10.70元/股,过户股份数为1,027,981股,占公司总股本0.61%。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72.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800万股的0.43%,本次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库存股份数量为1,719,019股,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则库存股数量将减少721,000股,减少后的库存股份数量为998,019股。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在完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三年内,如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结合安泰化学的提案,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规模,公司拟将部分已回购的股份合计998,019股(扣除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予以注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四、注销部分回购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在不考虑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因素的前提下,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8,000,000股减少至167,001,981股,注册资本将从168,000,000元整减少至167,001,981元整。

  五、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安泰化学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注:以上金额“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延迟,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致使公司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目前,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以控制,上下游企业全面复工,公司经营状况将恢复至正常水平。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佛山泰银富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九派”)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集泰慧鑫持有公司股份9,6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5.71%,湖北九派持有公司股份6,00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3.57%,仙桃九派持有公司股份3,3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其中,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37,881股,占公司总股本5.56%。

  新余集泰慧鑫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湖北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3%;仙桃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仙桃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新余集泰慧鑫持有公司股份9,6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5.71%,湖北九派持有公司股份6,00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3.57%,仙桃九派持有公司股份3,3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其中,湖北九派和仙桃九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37,881股,占公司总股本5.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新余集泰慧鑫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湖北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3%;仙桃九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且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其中,新余集泰慧鑫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湖北九派及一致行动人仙桃九派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新余集泰慧鑫持股意向及承诺:新余集泰慧鑫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转让。在新余集泰慧鑫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双方减持股票数量将合并计算。在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以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转让。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上述股东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6日解除限售。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新余集泰慧鑫、湖北九派、仙桃九派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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