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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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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78,216.73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05万元。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79,495股,暂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3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13.61%。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即致力于为物联网行业提供稳定可靠的接入通信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和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外协加工方式实现)及销售。

  公司的产品可分为三大类: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和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其中,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重要环节,按照制式划分,涵盖2G/3G/4G/LPWAN等多种制式;按照最终具体应用场景划分,涵盖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工业物联网、智慧城市、医疗健康、农林牧渔等现代社会各个领域。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是以通信为核心的终端,目前产品主要为应用于车联网领域的4G智能OBD产品和应用于商业零售的共享设备产品。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是公司为满足单一客户或某一类细分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为其提供与通信密切相关的云-管-端组合方案。

  (二) 主要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制定物料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录收录的原厂供应商或原厂供应商的经销商中筛选后采用议价或招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公司计划部负责需求和库存控制;采购部负责物料的供应及成本控制和供应商的开发管理、物料认证及招标管理;质量部负责采购物料质量检验及供应商质量管理。

  公司采购原材料包括国内原材料采购和进口原材料采购,其中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天线、电容、电阻等电子元器件,因上述电子元器件市场较为分散,公司主要通过向国内各大电子元器件经销商采购。公司采购的进口原材料主要由高通、联发科、三星等境外芯片厂商制造。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进口和自行报关进口两种模式采购进口原材料,其中通过供应链公司采购占比较高。

  生产模式

  公司将优势资源集中到研发、销售环节,产品的生产通过委外加工方式实现。公司的委外加工企业为公司提供产品的制造服务,包括产品的SMT(表面贴装技术)贴片加工、测试和组装。公司对外协生产各个环节的关键工艺进行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公司的委外加工环节不涉及公司核心工艺环节和产品技术,而且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在委外加工环节技术不被泄露。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直销模式下,公司与主要客户对产品责任、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进行原则性约定,在原则性约定的范围内签订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发货。公司经销模式属于买断式销售,公司与下游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将产品发送到约定地点。直销方式能使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大客户并及时响应大客户的需求,经销方式能更好地应对不断涌现的物联网碎片化应用并满足中小微客户的需求。

  国内市场

  公司已按区域设立了华东科、华南科、华北科和华西科,主要覆盖杭州、南京、上海、苏州、深圳、厦门、北京、天津、济南、烟台、西安、成都、武汉、长沙、重庆等多个城市,专门负责各自区域的销售业务,并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公司掌握并管理重要客户资源,能够及时获取客户的需求和反馈信息,与客户建立并保持稳定的关系,确保了收入的稳定性。在维持与原有客户关系稳定的同时,公司还不断扩展新客户,使得公司销售收入能稳步增长。

  海外市场

  公司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海外市场的收入在逐步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方式主要包括:通过现有合作伙伴开拓,通过跨国代理商渠道开拓,以及公司海外销售团队自行开拓。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布局全球市场。

  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能力主要表现在无线通信模块的硬件设计和软件开发方面,使无线通信模块的不间断运行可靠性、复杂恶劣环境适应性等各项指标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公司的研发工作紧贴市场需求,基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进行应用领域的开发创新,以及紧密跟进最新的无线通信技术,力争在行业中率先向市场推出应用新一代技术的产品。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研发工作管理制度,引进并执行业界先进的IPD(集成产品开发)流程。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物联网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级政府政策接力积极布局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持续推动物联网与各行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和规模应用。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因素,一方面来源于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来源于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全球知名企业均从不同环节布局物联网,产业大规模发展的条件正快速形成,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的关键时期已经到来。物联网行业的细分应用领域众多,应用场景丰富,不同的客户需求也需要使用不同的通信技术和产品加以实现,对射频、高低温、稳定性和可靠性有不同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具体表现在:(a)公司是智能电网领域无线通信模块的先行者,早在2009年国家电网启动“坚强电网建设”时,公司即实现自主研发的无线通信模块应用于国家电网的集抄。近三年来公司在智能电网的无线通信模块出货量占国家电网智能电表招标采购量达50%以上,在该细分领域处于龙头地位;(b)公司在2015年率先推出4G全网通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大批量应用于中国铁塔动环监控系统项目,在工业物联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c)公司在不断拓展自身产品应用领域广度的同时,也在着力布局和打造模块+终端+解决方案的垂直应用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在2017年凭借业界首款4G智能OBD产品成功切入海外车联网高端市场,系目前国内少数能为欧美高端市场提供4G智能OBD产品的公司之一。(d)在无线通信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个性化应用需求,为其提供与通信密切相关的云-管-端组合方案。例如公司在报告期内为贵州燃气(600903)提供采暖家装管理系统,帮助传统燃气采暖行业升级到高效化和智能化管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三年来NB-IoT、eMTC等低功耗广域网络技术的成熟,打破了物联网在公用事业、消防、环境监测等领域大规模应用的壁垒,智慧城市加快升级;同时物联网创造了新的业务内容、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数据驱动的决策实现,如在物联网的赋能下,共享经济扩展到中低价值资产领域,催生了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洗衣机等业态。

  5G是目前蜂窝通信最前沿的演进技术,未来5G的大规模应用将会产生大量的物联网应用新需求。2019年是中国5G建设的元年,三大运营商在2019年开始进行5G网络建设,按照通信行业的规律,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时,前2-3年是运营商网络建设期,从一线城市逐渐向二三线城市覆盖,也是各种终端产品和应用的开发和试验期,当运营商网络建设及覆盖达成一定的程度、各种终端及应用开发成熟并且成本达到市场可广泛接受的程度后,才会大规模商用。随着5G技术的成熟,智慧医疗、智能驾驶等领域将迎来快速发展。

  面向未来,伴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融合,全球物联网行业将飞速发展。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物联网白皮书》,预计到2025年全球蜂窝网络主要由4G和NB-IoT网络来承载。另外,5G网络将发挥uRLLC(低延时高可靠)的功能,承载车联网、工业自动化等低延时的关键物联网业务,占物联网连接数10%的份额。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按照2020年5G正式商用计算,预计当年带动约4,840亿元的直接产出,2025年、2030年将分别增长到3.3万亿、6.3万亿元,十年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在5G商用初期,5G网络设备投资带来的设备制造商收入将成为5G直接经济产出的主要来源,预计2020年,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收入合计约4,500亿元,占直接经济总产出的9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四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行业上下游结算周期的不同以及加大研发投入,在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净流出。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2亿元,同比增长40.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05万元,同比增长25.44%;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203.71万元,同比变动97.67%。

  公司在获得高通的返利确认后且使用该部分芯片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销售,则该部分芯片的返利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本期公司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的返利金额为7,222.94万元。按照匹配性原则,公司本期应确认的高通返利为7,151.62万元,按匹配性原则模拟测算的净利润是5,348.46万元。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216.73万元,较上年增长4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05万元,较上年增长25.44%;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8,824.66万元,较2018年增长32.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268.24万元,较2018年增长20.20%。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78,216.73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05万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79,495股,暂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3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13.61%。

  关于现金红利比例较低的说明:物联网行业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公司近年来持续开拓细分应用领域,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同时经营性现金净流量面临阶段性压力,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2019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比例低于30%。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并深挖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加大研发投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并获取了相关收益,相关事项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和3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2020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银行对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对银行对象、授信额度、子公司额度在总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分配调整。

  ■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和3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和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意时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8亿元。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结合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在原审议的总担保额度(人民币或等值美金2.8亿元)范围内,增加担保对象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分配调整。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原计划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物联”)实施,为加快推进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确保二季度5G新产品的发布,拟增加母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其注册地或办公地为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含西安分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及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拟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了审计报告并同意报出。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募投项目“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上述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分配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的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的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包括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适量的研发人员,对NB-IOT/EMTC低功耗模块、4G高性能智能模块、4G车规级模块、AI智能模块、垂直行业云平台五类产品进行研发并投入生产销售。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包括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芯片平台,引进适量的研发人员,对5G标准模块、5G智能模块、5G车规级模块、5G CPE、5G MIFI五类产品进行研发并投入生产销售。

  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包括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适量的研发人员,对C-V2X模块、C-V2X解决方案产品、增强型OBD三类产品进行研发并投入生产销售。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加上述实施主体后,将相应增加其注册地或办公地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3栋2楼B区,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A9幢101室、102室、301室。

  除前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增加公司作为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后,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增加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增加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增加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二季度5G新产品的发布。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有方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为: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80亿元(总额度较审议调整前不变),担保类型仍为融资类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7,543.4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和3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和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80亿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结合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在原审议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80亿元),增加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担保对象,并分配调整为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类型包括办理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进出口业务和保理融资等。额度重新分配情况如下:

  ■

  在上述预计的2020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信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0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和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对象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海外进出口的平台,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研发中心,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三个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银行和公司的支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次调整的原因系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并结合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进行的调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调整为各个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是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的调整,调整是为了满足各个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时结合了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56,7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金额,其中担保实际发生的金额为7,543.4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的57.37%及110.59%(其中担保实际发生的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的7.63%及14.71%)。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为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进行的必要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保障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现金红利比例低于30%的说明:物联网行业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公司近年来持续开拓细分应用领域,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同时经营性现金净流量面临阶段性压力,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并深挖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加大研发投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320,828.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79,495股,暂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3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3.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54,560,490.9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5,260,216.4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426,039.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物联网行业,公司提供的无线通信模块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重要环节,同时还提供无线通信解决方案和终端,广泛应用在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工业物联、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领域。

  物联网产业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涌现,2G/3G/4G/NB-IOT技术促进了电、水、气等能源行业的升级,随着5G技术的发展,物联网在智慧医疗、自动驾驶和机器人等新兴细分领域将得到应用,未来无线通信的市场增长空间仍然巨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持续开拓物联网行业的细分应用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行业上下游结算周期的不同,在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面临阶段性压力;同时由于公司上市所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投资金额,公司在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募投项目时需要用自有资金投入,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因此公司对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深挖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同时,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保证研发和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包括对NB和4G智能模块、5G模块和解决方案、V2X解决方案的研发投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比例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3.61%,现金分红比例较低系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影响、公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和未来业务扩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情况、现金流状态、募投项目实施、未来商业和投资规划的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红利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系结合了物联网行业的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对现金流的需求以及业务扩展的需要所进行的综合考虑。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并深挖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78,216.73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05万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79,495股,暂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3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13.6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情况、现金流状态、募投项目实施、未来商业和投资规划的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前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原审议)。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结合银行对各全资子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在原审议的总担保额度(人民币或等值美金2.8亿元)范围内,增加担保对象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分配调整。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系在原审议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原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物联”)实施,为加快推进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确保二季度5G新产品的发布,拟增加母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其注册地或办公地为实施地点。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二季度5G新产品的发布。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含西安分公司)作为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其注册地或办公地为实施地点,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共同实施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公司拟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和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疫情期间,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5月6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联系邮编:518109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姚凤娟、黄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征集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04月15日收市后发布公司2019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0年4月21日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19年度业绩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20日(周一)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nw@neoway.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21日(周二)下午15:30-17:15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88159                                                  公司简称:有方科技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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