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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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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 年5月7日下午3: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镇牧家桥琴山50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0月)

  12.0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2月)

  12.03《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2月)

  1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议案12中,子议案12.01、12.02、12.03分别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其他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5、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2652019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9 ”,投票简称:“亿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应选人数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帆医药”)现将募集资金2019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11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2万股。该次发行定价每股人民币11.98元,共计募集资金35,125.36万元,坐扣承销费1,053.76万元和保荐费260.00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费2.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3,808.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09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07.15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1.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79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470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4,999,99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6,255,499.85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676.47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1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9年6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8,000.00万元。2020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募投项目支出共96,534.69万元,其中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33,819.11万元(以下简称“高端药品制剂项目”,包含已终止项目投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胰岛素类似物项目” (以下简称“ 胰岛素项目” )16,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6,215.58万元。

  注3: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自首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 2,904.50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7,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注4: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9年6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0.00万元。2020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10月6日,公司与浙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3月19日,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并于2014年3月24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督导期限自公司与申银万国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同日,公司与申银万国及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持续督导机构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申银万国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由合并重组后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继。

  2015年2月13日,公司与申万宏源及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材料(PBS)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实施。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的议案》。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由公司转移到杭州鑫富。公司、杭州鑫富、申万宏源与临安浦发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与义务,杭州鑫富在临安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公司原有募集资金账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8月、2018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与申万宏源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的异常情况详见附件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之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根据上述三产品研发进展推进,研发风险存在进一步增强的可能,在现阶段下继续研发进而成功申报生产的可能性较小,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

  本次终止上述三个在研产品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终止上述三个在研产品的持续投入,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侵害,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PBS生产装置,已于2008年完工投产;第二期建设在第一期年产3000吨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后,将视市场情况将规模扩大至年产2万吨。由于近年来PBS产品的市场需求尚未恢复,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二期建设尚未完成。

  [注2]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PBS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

  [注3]该项目在本公司之孙公司重庆鑫富实施,重庆鑫富本期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及副产品,以及以内酯为原料的左酯,不单独区分,以重庆鑫富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效益。

  [注4]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总投资额11,526.76万元。其中,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投入1,550.63万元,该项目于2010年停止运行。后续将其资产陆续进行了处置和少部分利旧,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剩余资产原值82.0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6.60万元,账面价值4.1万元。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审批程序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累计发生金额额度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委托理财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授权管理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2019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189.86万元,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467,850.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9,010.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41,790,290.86元,对所有者分配120,697,457.70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09,791,673.62元。

  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6,420,519.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642,051.94元,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1,778,467.45元,加2019年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法”调增年初分配利润372,194,902.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0,851,531.58元,对所有者分配120,697,457.70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4,127,443.94元。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36,90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3,690,457.7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后,作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认为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4月13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有助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 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维生素系列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较大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并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3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

  以上授信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具体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以公司在授信和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分别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3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35亿元。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判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公司将以协议签署日时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并据此将担保的实际发生额计入已预计的担保额度。被担保方及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下文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技术购买等各项投资的合理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分别是公司及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控股子公司,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可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担保总额度进行预计,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3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同时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经过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和保证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授信及担保申请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授信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预计,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36亿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6.48%。除此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第九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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