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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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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7,673,6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深耕丝绸行业三十余年,是我国最大的丝绸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目前已发展形成集研发、制造、外贸、品牌、供应链管理及金融服务、资产经营等多种优势资源和经营手段为一体的综合性丝绸产业体系。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丝绸产品生产及贸易

  公司拥有从蚕茧收烘、茧丝织造、印花染色、服装制造、内外销贸易的完整产业链,具备强大的丝绸产品生产及出口销售能力,年销售服装约2100万件,进出口总额近3亿美元。客户遍及五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市场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出口产品以服装、面料、生丝为主。

  (1)服装

  公司生产、销售的服装产品为高档女性时装,按原料分类为丝绸服装、丝绸混纺服装以及非丝绸服装。其中,丝绸服装以纯天然的动物蛋白--蚕丝为原料,具有柔软润爽、富有弹性、光泽柔和、色彩华丽、穿着舒适等特点。

  (2)面料

  公司生产、经营的面料产品主要为真丝针织绸、真丝梭织绸面料,主要用于制造各类时装、内衣、家纺和装饰用品等。

  (3)丝类产品

  公司生产、销售的丝类产品以白厂丝为主,主要用于织造真丝绸、混纺织品等丝织品。

  (4)印染加工

  公司的印染加工业务主要是对坯布进行漂白、染色、印花等深加工。

  2、自有品牌

  公司自有品牌——“金三塔”,以纯真丝服饰及礼品为特色,产品品类丰富,拥有真丝内衣内裤、真丝家居服、真丝家纺、真丝居家用品、真丝文化产品、真丝时装、真丝婴童产品等七个系列产品;销售渠道以线下实体店与线上电商平台协同发展,部分品类在天猫、京东等各大电商平台上的销售量名列前茅,线下主打的丝绸礼品,在江浙沪一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金三塔”品牌始创于1926年,以打造“健康舒适,品质生活”为宗旨,不断加强研发创新,在产品的开发和销售网络布局上不断完善,凭借公司强大的研发和供应链力量,紧跟消费者需求,近年来在丝绸产品市场的份额不断提升,让老字号金三塔在新时代中焕发出来新的活力,先后获得了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老字号”、“浙江省名牌产品”、“中国十大丝绸品牌”、“浙江省时尚产业第一批重点培育品牌”等荣誉。

  3、茧丝绸行业供应链管理及金融服务

  公司旗下“金蚕网”(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是茧丝绸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平台利用信息优势开展茧丝绸行业供应链管理及金融服务。公司在西部原料主产区域建设茧丝原料的仓储、物流基地,通过“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建立全国性的网上交易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在线金融、仓储物流、协同贸易、信息门户”五大服务内容,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商品的全过程可追溯机制并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为丝绸行业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网上交易方式和全方位的茧丝绸供应链服务体系,促进茧丝绸产业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把单一、分散的众多中小企业通过“金蚕网”链接在一起,打通企业购产销业务与融资、物流服务的便捷通道,降低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物流及融资成本。

  金蚕网公司先后获评“中国百强商品市场”、“中国十强创新市场” 、“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商品市场指数”、“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运用试点企业”、“浙江省重点培育电商平台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通过在行业中所处的核心枢纽作用,采用与金融机构合作及融资租赁模式,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及仓储物流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已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纺织服装行业下的子行业——丝绸行业,中国是全球茧丝绸原料的主产地,蚕茧和生丝产量占全球产量的比例均超过70%,居世界第一位,茧丝和绸缎可以主导国际市场产量和价格走势,是我国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传统行业之一。丝绸产业的原料价格高和劳动密集型特点较为明显,目前已从成长期迈向成熟期,近年来原材料成本和人力成本等不断提升,产业传统优势有所弱化,但鉴于原料的产地优势,我国的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仍然拥有不可替代的竞争地位,行业发展较为平稳。

  公司一直致力于满足人们追求美和时尚的生活要求,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不断追求卓越,力争成为丝绸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公司已连续多年入选中国丝绸行业竞争力10强企业和中国纺织服装出口100强企业,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品牌价值50强企业”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对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的影响有所显现,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额同比下降1.89%,其中服装累计出口额同比下降4.01%;公司管理层针对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和丝绸行业特点,做了充分的分析和预判,坚持工贸一体机制不动摇,凭借多年来持续打造的客户和供应链管理等优势,在海外加大供应链布局和建设,形成国内高端服装制造大本营与东南亚服装生产基地配套协同发展,继续巩固和扩大了公司的自有服装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延续了稳步增长的态势,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38,465,946.17元,同比增长8.09%;实现利润总额207,247,311.72元,同比增长7.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63,225.42元,同比增长10.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583,242.55元,同比增长29.08%。

  进出口贸易方面,公司通过强化供应链建设,深化工贸一体核心优势,以提升供应链效率和效益为主线,分别从客户、供应商和内部管理三方面入手,通过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完善供应商采购价格平台,梳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等手段,克服了中美贸易战的不利因素影响,保持了出口业务的稳定增长。

  生产制造方面,继续通过精益生产和两化融合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服装生产效率和产能不断提升,为服装出口业务的拓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同时,公司在海外加大供应链布局和建设,在柬埔寨收购服装生产企业,在缅甸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后期将形成国内高端服装制造大本营与东南亚服装生产基地配套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茧丝绸行业供应链管理及金融服务方面,以“金蚕网”互联网平台为核心,充分发挥产业供应链公共平台优势,供应链融资业务量及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延伸拓展大宗商品新零售业务,建立了湖州生丝超市和广西宜州蚕茧超市,链接上游缫丝企业及下游织绸企业近300家,实现协同贸易及金融服务销售额7.7亿,与茧丝绸行业内企业形成了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逐步推进在宜州培育全国有影响力的茧丝原料产品集散地及交易市场的发展目标。

  品牌发展方面,“金三塔”品牌的运营能力日趋成熟,电商渠道销售增长明显,通过提高商品企划能力,注重科学合理布局,推动货品加速周转,有效降低库存风险,“金三塔”品牌的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高。报告期内,金三塔丝绸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省级服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方面,列入省、市技术创新项目5项,申请专利8项。形成了设计与业务协同开发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自主设计的面料“野性魅力”和“封层锁链”分别荣获2019中国国际面料设计大赛“最佳生态环保奖”和“兰精纤维产品开发应用奖”,面料“高防紫外辐射功能丝绸面料”荣获“2019年华交会创新奖”。晟纺检测的检测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收入大幅增长;公司技术中心获评“省级优秀企业技术中心”。

  新业拓展方面,公司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作经营的西电产业园建设进展顺利,管理团队已经成型,招商工作逐步展开,首批科创企业陆续入驻。以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产业创新综合体为孵化载体,逐步打造电子信息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广西“嘉欣宜州丝绸园”正式投入运营,与金蚕网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为供应链融资业务和协同贸易业务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对外投资方面,通过资本运作涉足新业,通过财务投资提升投资回报。以财务投资方式参股投资的蓝特光学,已向上交所申报了科创版的上市申请;参股投资的芯动科技,不断努力开拓市场,6英寸MEMS生产线投产后,开始为客户小批量试产供货;参与设立惟明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加大公司在科技和创新领域的投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参与财通证券IPO的天堂硅谷基金在报告期内实现全部退出,取得了可观的投资收益。

  维护股东权益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出股份回购方案并实施,回购股份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同时保持了二级市场股价稳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入围“2019-2020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获得“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续展)”认定,“欣智造-嘉欣丝绸轻薄女装供应链平台”获评“2019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金蚕网公司被授予“2019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创新企业”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具体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年购买金云锦(柬埔寨)服装有限公司。

  ②本年新设成立香港嘉欣国际有限公司。

  ③本年新设成立嘉欣(缅甸)服装有限公司。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国建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嘉兴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潘煜双、陈建根、姚武强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577,673,6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13,743,947.4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需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鸿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晓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沈玉祁女士、刘卓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2楼会议室。

  7.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其他安排: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大会上述职。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8.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1至议案10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1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4至议案9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14:00—16:30时。

  2. 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1楼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0年4月2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0年5月6日上午11: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并请提前30分钟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078789

  传真号码:0573-82084568

  联 系 人:郑晓  李超凡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邮政编码:314033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4”,投票简称为“嘉欣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嘉兴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支出,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7,023,64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人民币339,771,598.51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上市费用支出后剩余用于项目投入资金为人民币396,002,955.15元,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18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会同全资子公司嘉兴诚欣制衣有限公司、广西嘉欣丝绸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视为一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和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3.0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余额为52,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和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对“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投资建设新的募投项目“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对比如下:

  ■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 JIA XIN (Myanmar)Garment Co., Ltd. (中文名称“嘉欣(缅甸)服装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缅甸联邦共和国仰光省瓦达亚工业区内。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1年,全面达产期3年;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发展策略调整产能扩张的节奏,实现产能增长与市场需求增长的最佳匹配。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租赁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生产设备,公司开办费用及铺底运营资金等。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89号)和《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158号),截至2018年3月19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募集资金47,659,364.33元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已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详见“第二部分(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和2019年3月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中的子项目“智慧工厂集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部分软件控制系统的投入资金,增加扩建服装厂生产车间的投入资金。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

  上述新建的“丝绸工业园2#厂房”坐落于浙江嘉欣丝绸工业园内,建设用地为公司自有土地,厂房规划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根据当前市场造价测算,厂房造价约为2,500万元,最终以实际建设投入的金额为准。该调整为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构成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实质性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

  注1: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注2:募集资金用于“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注3:“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注4:“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注:“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欣”)、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丰金属”)发生总金额不超过7,230万元的关联交易,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351.22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度,本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鸿

  注册资本:33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东方路877号11楼

  经营范围:市外经贸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服装及辅料、纺织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纺织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百货、工艺品(除金制品)的销售,上述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嘉欣总资产3,192.06万元,净资产1,552.8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30.39万元,净利润456.66万元(以上数据经上海智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嘉欣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担任上海嘉欣董事长,因此公司与上海嘉欣构成关联方。

  (二)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各种纤维、丝绸、纺织面料、服装、丝绸制品、纺织品及原辅材料;纺织机械、机电配件、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装饰用品、工艺品、包装物品、仪器仪表、建材(不包括涂料)、矿产品、矿物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煤炭(无存储)、沥青、钢材、橡胶、木材、五金、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包括易制毒品及危险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凯喜雅总资产621,377万元,净资产148,50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9,892万元,净利润6,9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凯喜雅持有公司股份92,490,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0年2月21日,凯喜雅通过协议转让将持有的92,490,071股公司股份过户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喜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投资”)名下,不再直接持股公司股份,但通过凯喜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相应股份权益。公司副董事长张国强先生担任凯喜雅及凯喜雅投资董事长,因此公司与凯喜雅仍构成关联方。

  (三)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河上达夫

  注册资本:76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嘉兴市秀洲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小五金、铝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及其组合产品,以上产品的喷涂与电镀加工。

  截止 2019年 12 月 31 日,环丰金属总资产687.25万元,净资产625.8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6.11万元,净利润30.15万元(以上数据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环丰金属的持股比例为25%,日本丸山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对环丰金属的持股比例为7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郑晓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环丰金属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和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产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5,972,121.4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97,212.15元,减去2019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15,534,728.20元,加上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80,451,939.86元,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增加20,929,400.84,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8,221,521.82元。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577,673,6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68,719,737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13,743,947.4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董事会审议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 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将位于嘉兴市龙凤路11号嘉欣丝绸广场1-2201室的房产出售给关联方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欣实业”),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155.58平方米,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79.55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持有晟欣实业31.74%的股份,为晟欣实业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为晟欣实业的股东、董事;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晓女士为晟欣实业的股东、监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沈玉祁为晟欣实业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卓明为晟欣实业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嘉兴市龙凤路11号嘉欣丝绸广场1-1801-1室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国建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注册号:91330401660580928G

  7.成立时间:2007年4月12日

  8.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

  9.主要股东情况:

  ■

  10.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晟欣实业总资产为300,805万元,净资产为120,09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12,725万元,净利润为13,6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持有晟欣实业31.74%的股份,为晟欣实业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为晟欣实业的股东、董事;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晓女士为晟欣实业的股东、监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沈玉祁为晟欣实业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卓明为晟欣实业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交易标的情况

  房产坐落:嘉兴市龙凤路11号嘉欣丝绸广场1-2201室

  房产所有权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房产建筑面积:1,155.58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254平方米

  房产用途:办公

  房产所有权证号:嘉房权证禾字第 00700243 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嘉土国用(2014)第579969号

  2. 房产评估价值

  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房产(含土地)原值为567.4104万元,净值为462.4979万元。经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嘉中估字(2020)第1008号《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房地产转让估价项目估价报告》,本次交易标的房产评估价值为779.55万元。

  3. 本次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为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嘉中估字(2020)第1008号《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房地产转让估价项目估价报告》的评估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房产总价款为779.55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卖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买受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本次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小写)779.55万元,大写柒佰柒拾玖万五仟伍佰元整。

  3.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次交易房产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0日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4.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收取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房产退还给甲方。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收取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嘉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的房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出售房产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晟欣实业目前的办公用房主要向公司租赁为主,每年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公司支付租金。本次房产出售后,将有效减少双方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同时,本次交易可以更好地盘活公司资产,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过初步测算,扣除交易环节的税费及企业所得税后,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2020年的净利润约165万元,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晟欣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15.9466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为本次交易对象晟欣实业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公司部分董事为本次交易对象晟欣实业的董事、监事、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我们事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晟欣实业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该关联交易事项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成交价格公平、公允,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晟欣实业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房地产转让估价项目估价报告》

  5.《房产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3月19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含信用借款、抵押借款等)、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3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60%左右出口,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在银行办理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拟确定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总额,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总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稳定的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控制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

  三、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外汇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司拟在银行办理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根据公司《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公司在每年度内所签署的与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外汇衍生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50%或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等于或超出此范围的,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再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四、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以实际的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谨慎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进行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为保证远期外汇交易正常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从法律上加强相关合同的审查,并且选择资信好的银行开展该类业务,控制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报告期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出口业务量较大,出口业务所涉及结算币种汇率有一定浮动。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为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规则,订立了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的审批权限和交易限额,有效控制了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我们认为《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中所涉及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7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1日和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10,382.08万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为5,2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142.4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以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嘉欣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嘉欣”)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增资完成后,广西嘉欣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8,000万元。

  四、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嘉欣丝绸有限公司

  2.住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顺天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刘卓明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7.经营范围:蚕茧收烘;农副产品收购;经营茧、丝、绸商品;制丝;纺织品的织造、印染;服装的生产、销售;丝绵、丝绵被的加工、销售、交易;纺织机械及配件、纺织品、丝绸制品、皮革制品、工艺品(除金、银饰品)、染化料、染化助剂、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玩具的销售;仓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营销策划服务;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展览展销;受委托代收付水、电、蒸汽、排污费用;房屋及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8.增资前后广西嘉欣的股权结构:

  ■

  9.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嘉欣总资产6,470.75万元,总负债538.21万元,净资产5,932.5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92.68万元,净利润4.21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增资对象广西嘉欣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仓储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路径符合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向,结合了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风险

  增资后的广西嘉欣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技术、政策和管理等风险,公司将会以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需求,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广西嘉欣、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监管。

  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广西嘉欣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广西嘉欣进行增资。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广西嘉欣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广西嘉欣进行增资。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嘉欣丝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嘉欣丝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广西嘉欣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嘉欣丝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广西嘉欣为嘉欣丝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对嘉欣丝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欣丝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嘉欣丝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嘉欣增资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行使具体决策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7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1日和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10,382.08万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为5,2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142.4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以及理财收益)。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且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该授权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 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证券投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

  2. 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理财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嘉欣丝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行使具体决策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4.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产品的购买事宜。

  7.其他说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说明

  公司承诺,如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涉及风险投资事项,公司将在实际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承诺在购买上述涉及风险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时,不属于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注:工行“添利宝”为余额灵活理财,任一工作日可申购/赎回,本期累计发生5.8亿元,期末余额为0万元;建行“乾元聚盈” 为余额灵活理财,任一工作日可申购/赎回,本期累计发生2,500万元,期末余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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