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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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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8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000,000.35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主营业务为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应用安全、云安全、大数据安全、物联网安全、智慧城市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持续的产品创新,公司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几个维度已形成覆盖网络信息安全生命全周期的产品体系,包括网络信息安全基础产品、网络信息安全平台以及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各产品线在行业中均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如下: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服务。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平台类安全产品、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包括SaaS云安全服务、专家服务、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服务、国家重大活动网络安保服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服务。

  2、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行业定制化产品和通用化标准产品的不同,公司分别实行订单驱动式采购和季度预测式采购。采购的主要物料为相关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所需的各类硬件设备及相关配件,采购的主要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1)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使用的工控机、服务器及相关配件;(2)网络安全解决方案相关的第三方软硬件;(3)第三方实施安装服务。

  3、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行业定制化产品和通用化标准产品的不同,分别实行订单驱动式生产和季度预测式生产。由于生产的产品形态主要为软硬件结合产品,公司采购相应软硬件原材料后进行组装调试,然后将自主研发的软件灌装入硬件设备中,最后经拷机测试、产品质量检验、入库等环节完成生产,并通过快递公司发货至下游客户。

  4、服务模式

  公司基于自身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深厚的技术背景和安全实践经验,具备为对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存在需求的客户提供SaaS云安全服务、专家安全服务、国家重大活动网络安保服务、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服务等能力。

  通常,公司通过项目投标或市场化销售等方式与客户签订相应的年度或单次服务合同,然后通过现场实施或远程服务的方式对客户特定网站、系统提供安全防护服务。

  5、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战略性客户:国家级部委以及电信运营商、金融、能源等大企业集团总部对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采购具备体系化、单次采购金额规模大等特点,其对公司产品销售具备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重要客户:省市级政府,以及上述行业内的中型企业或大型企业下属分支等客户基数广泛,对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采购具备行业定制化特点,其对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具有突出贡献;

  基石客户群:此外区县级政府、学校、医院、互联网企业等对网络防护具备需求的机构单位分布广泛,对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采购需求具备通用化和标准化。

  基于以上客户结构特征,为最大程度实现市场覆盖、最高效率为客户提供网络信息安全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销售上采用多级渠道经销和直接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并且充分依靠渠道销售等合作伙伴以最大程度实现市场覆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网络信息安全是指网络系统(包括硬件、软件、基础设施等)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会由于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破坏、修改、审阅、检查、记录或销毁。一般而言,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主要包括安全硬件、安全软件及安全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全面泛化,种类和复杂度均显著增加。因此,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范畴也得到不断延伸和拓展,产品与服务种类较传统分类不断得到充实与细化。

  从产业链来看,网络信息安全行业的上游主要为工控机、服务器、存储器、芯片及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厂商。产业链上游市场竞争充分,主要参与者均为成熟的全球化厂商,产品更新快,产量充足,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且产品性价比呈上升趋势。中游为提供安全产品、安全服务、安全集成的厂商,下游则是政府、金融、电信、能源等各行业的企业级用户。

  随着近年来国际、国内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频发,我国政府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2013年至今,我国先后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并相继出台多项鼓励行业发展的政策。2019年12月1日,伴随着《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的正式实施,我国网络信息安全行业正式宣告等保进入2.0时代。一系列法规政策提高了政府、企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合规要求,将带动政府、企业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投入,有望再次驱动网络信息安全行业增速向上。

  此外,网络信息安全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迭代较快,目前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在企业级用户中的广泛普及,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大量新型复杂的业务系统的建设将带来新的安全漏洞,企业级用户面临着数据丢失、业务系统连续性等安全挑战,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成为企业级用户在IT系统建设过程中关注的重要内容。

  在网络信息安全政策和新兴技术的驱动下,我国网络信息安全行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政企客户在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快速增长,2018年市场整体规模达到495.2亿元,较2017年增长20.9%,远超全球安全市场整体增长率。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信息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增加,赛迪顾问预测,到2021年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将达到926.8亿元。

  与全球安全产业结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中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持续向服务化转型。在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过程中,大多数是由合规需求驱动的,而近年来的灾难性攻击表明网络风险是重大威胁,企业开始把安全视为一项重要的商业风险,并且更看重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的持续性。随着虚拟化及云服务理念的渗透,网络信息安全盈利模式将由软硬件产品向服务逐步转移。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于2007年成立之初便以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作为切入点,率先推出产品数据库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与Web应用防火墙产品,成功进入网络信息安全市场。目前公司核心产品的前瞻性和影响力获得了国内外权威机构认可,市场份额持续多年位居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重视研发投入,公司核心产品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位置。在IDC发布的《中国态势感知解决方案市场2019年厂商评估》中,公司被评选为态势感知领导厂商,其中战略能力排名第一,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在2019年IDC发布的“中国WEB应用安全市场研究”中,公司被评为Web应用安全领导厂商,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公司Web应用防火墙在安全牛2019年发布的安全牛中国网络安全细分领域矩阵图中技术创新及规模均位列第一。公司日志审计系统在赛迪2019年发布的“中国日志审计产品市场研究报告”中市场占比排名第一。在赛迪2019年发布的“2018-2019中国云安全市场研究年度报告”中,公司云安全产品市场排名第二。在Frost&Sullivan发布的"亚太区特权账号管理/堡垒机市场研究报告2019"中,公司的堡垒机产品市场份额排名亚太区并列第一,中国区第一。

  公司紧跟全球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贴近用户需求,不断更新迭代既有产品和解决方案,并孵化培育新兴产品及服务。在2015-2018年连续四年成为全球网络安全创新500强。

  作为国内信息安全领域的领导者之一,在进行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的同时,公司积极承担我国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参与了众多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是我国“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Java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等13项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计划的主要制定单位,并受邀参与制定“信息安全技术日志分析产品安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安全审计产品安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型流量控制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7项安全行业标准。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由于近年我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新兴技术市场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催生了新的安全需求和新的应用场景。

  新技术、新场景下,防护对象改变,企业网络边界逐渐消失,政府和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理念发生较大变化,网络信息安全不再是被动修补模式,而是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时规划。随着新的应用场景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终端等的普及,企业信息化程度逐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领域出现了三大变化:从传统PC、服务器、网络边缘到云计算、大数据、泛终端、新边界;防护思想从“风险发现、查缺补漏”转变到“关口前移、系统规划”;核心技术升级从传统的围墙式防护到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安全威胁进行检测与响应。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渊为嘉兴安恒及宁波安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安恒及宁波安恒与范渊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安恒1号战配资管计划与范渊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应用安全、云安全、大数据安全、物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持续发力,业绩稳步增长,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4,40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959.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51.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58%。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营销网络及渠道体系,在北京、上海、济南、广州、深圳、成都等30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与新老客户协同合作,促进营销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采用研发中心和研究院双线创新机制,紧跟全球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贴近用户需求,不断更新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孵化培育新兴产品及服务。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8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709,918.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8元(含税),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4,074,075.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魏琴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瑜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孙峰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的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90万元。

  2020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0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4、本议案尚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会计政策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新收入准则的相关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便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且该指定不可撤销,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也不能转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无需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

  2、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2020年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3、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4)利润表原“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改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5)利润表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6)现金流量表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7)现金流量表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5,65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00万元。关联董事范渊先生、肖力先生、张小孟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2020年4月1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19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弗兰科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2、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3、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5、聊城金恒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0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安恒信息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9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安恒信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肖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肖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与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肖力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肖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股东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陈英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英杰先生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候选人陈英杰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陈英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陈英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陈英杰先生简历

  陈英杰,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先后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山东大同宏业集团投资副总裁、普华永道企业融资部高级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资深投资总监。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1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范渊、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17楼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传真:0571-28898076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人:江姝婧/童银节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2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4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旭杭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该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18,519.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23.50元,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4,724,355.40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571,96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6,097,727.83元,其中,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1,912,334.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在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滨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杭州江汉科技支行共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11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恒信息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代码:688023                                                  公司简称:安恒信息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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