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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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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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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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柳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柳钢集团是柳钢股份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为柳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购买或销售物资、提供或购入商品及自制半成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
(二)定价原则: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柳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关于区直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有关规定,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充分沟通,公司拟对部分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
董事潘世庆、甘贵平、施沛润、阎骏、陈海、张奕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覃佩诚先生、韦军尤先生、覃强先生、谭绍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
公司监事韩宗桂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兰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上述人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潘世庆先生、甘贵平先生、施沛润先生、阎骏先生、陈海先生、张奕女士、韩宗桂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李骅先生、袁公章先生自2014年6月24日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至2020年6月23日止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期即将届满,自2020年6月23日起,李骅先生、袁公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池昭梅女士、罗琦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提名池昭梅女士、罗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2020年6月23日至第七届董事会终了。
池昭梅女士、罗琦女士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相关材料需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相关选举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李骅先生、袁公章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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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王文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也可于参会前到现场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人:邓旋、李颖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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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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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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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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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减少2.08亿元到2.55亿元,同比减少54.31%到66.58%。
2、影响公司本次业绩的原因:一是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钢材产品销量与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都有所下降;二是非经常性损益806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10亿元到2.57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减少2.08亿元到2.55亿元,同比减少54.31%到66.5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10亿元到2.57亿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7亿元。
(二)每股收益:0.1497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一是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钢材产品销量与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都有所下降。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806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有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受疫情影响,独立董事袁公章先生、吕智先生、赵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裴侃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3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4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5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6本次公司债券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2.07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2.08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2.09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2.10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2.1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万宝、林妙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