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B123版)

  1、合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

  2、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任何年度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不影响公司实际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认为中储股份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储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四)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CAC证专字[2020]0155号);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1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 12(HK) 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2,605.61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5,698.76万元(其中置换金额4,405.11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9,831.02万元(其中置换金额6,519.39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4,487.72万元(其中置换金额4,474.55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28,653.29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6,853.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3,934.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5月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527.61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743.10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2,167.23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86.41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11,230.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6月14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393.27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470.47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203.42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477.21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8,242.1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8月8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178.89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748.94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956.31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11,473.6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415.92万元(此余额中不包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09年12月11日、2012年3月28日、2015年3月19日和2018年9月28日召开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5年12月1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415.92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07.89万元差异2,291.97万元,主要系利息、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16日,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鉴于大宗商品市场低迷,公司拟控制电子商务业务发展速度,且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缩小,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尚能满足经营需求,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中储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公司已将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鉴于规划调整、市场变化、技术进步以及业务定位调整等原因,公司决定对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及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将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减少的资金及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节余的资金(合计16,666.43万元)用于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和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和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且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储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2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3日,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马一德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集团”)(含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其他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其他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储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5、注册资本:239928.53万元

  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销售食品;无船承运;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工;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焦炭、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场、房屋出租;为货主代办运货手续、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成立日期:1986年11月25日

  (二)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1号楼1501

  3、法定代表人:黄欣

  4、注册资本:5033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苜蓿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煤炭、焦炭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88年09月16日

  (三)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乙23号楼6层

  3、法定代表人:梁伟华

  4、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5、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限分公司经营);销售食品;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信息服务;物流方案的设计、咨询;集装箱及其使用机具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高新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黑色金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起吊运输机具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以上相关的咨询服务;装卸服务;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有色金属贸易;销售煤炭、粮食、汽车及零部件;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88年01月25日

  中储集团(含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与中储集团(含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

  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 向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采购商品。

  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 为上述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提供物流服务。

  中储集团(含子公司)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其他企业为本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提供物流服务。

  (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后续以具体业务合同形式予以分别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充分发挥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上述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做强做大公司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2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由于本次被担保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8.32%,超过了70%,因此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号

  4、法定代表人:吴华峰

  5、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年9月9日

  7、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商品包装、装卸、检验、搬运服务;物资配送;钢材加工;货物运输;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动产质押监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家电、家居用品、预包装食品、矿产品、煤炭、焦炭销售;供应链管理;起重机械修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13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06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子公司为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中储房地产”)49%股权为其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15.1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质押担保,在上述15.1亿元综合授信的剩余额度7.2亿元内,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土地解押时,土地解押至重新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期间,若电建中储房地产出现资金或贷款违约风险,中储股份按照股权比例与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资金支持并与融资人电建中储房地产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7%(不含期货交割库业务),无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2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亿元,期限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 12(HK)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3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418.25万元,其中利息、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2,306.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8年8月8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首次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4亿元。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储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民生证券对中储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4、5、6、7、8、9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5、6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韩铁林、薛斌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19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蒋程

  联系电话:010-83673679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