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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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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63,0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天津兴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两项担保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质押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即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佛山睿优、天津兴建两家参股公司上述银行贷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事项内容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300万人民币

  住    所: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南边E区3号综合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宇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和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5,290.04万元,净资产为13,874.37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73.79万元,净利润为282.3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及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佛山睿优80%、20%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    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三纬路与五经路交口

  法定代表人:陈宇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物流管理及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自有仓库租赁;自有场地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2,020.79万元,净资产为19,983.24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630.34万元,净利润为1,522.9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及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天津兴建80%、20%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保障参股公司银行融资需要,系为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增信措施,参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亦提供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担保,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相关子公司以所持有参股公司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外(担保余额为5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0,654.89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6,71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6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有关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并已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公司已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等信息。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执行时,公司董事会将对交易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受托方有关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公司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37,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58.50%。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较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相关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授权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于2014年4月开始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4号《关于核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魏立平、薛建、李鹏、宋克均、刘夷、孙军、聂慧、翁祖翔、刘晓鸣等九名自然人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5,891,9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1元。

  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46,999,997.80元,扣除支付给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承销保荐费6,469,999.98元、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顾问费、财务审核、验资费43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0,091,997.82元,其中新增股本105,891,9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534,200,017.8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5)验字 A-001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上表中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053.00万元,尚未扣除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费及财务审核、验资费等43.80万元。

  ②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02.0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038.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与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在福州签订《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得到切实履行,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形。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并与兴业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45.4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4,923.11万元。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923.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东百集团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5)鉴证字A-001号)。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已到期的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800.0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报告期内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45.42万元(含累计理财、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报告期内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低于5%,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异均为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费及财务审核、验资费等43.80万元。

  ②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4,923.1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923.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88.87万元。

  ③2019年11月28日,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45.42万元(含累计理财、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4,009.20万元(扣除中介费用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038.26万元,存在差异原因系公司将部分理财及利息收入合计29.06万元投入募投项目中。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二)特别决议议案:6、1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5.00、16.0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6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刘海芬、林雨茜

  (二)联系电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1-4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

  二、2019年1-4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2019年1-4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8.47%,主要是公司旗舰店东百中心的C馆于2018年9月正式开业,同时另一旗舰店兰州中心及其他主要门店东百城永嘉天地店、东百城福安店于报告期内相继开业,各项收入大幅增长。

  2.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3.74%,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6.28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政策调整为公司短期持有与部分销售相结合、福安东百广场项目住宅进入尾盘销售阶段,致使销售收入减少;毛利率增加主要是受报告期结转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售价较高、福安东百广场项目住宅(一期)本期总包工程结算根据结算价调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影响所致。

  3.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2.29%,主要受报告期公司对大宗商品经营品种进行调整的影响。

  4.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9%,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8.23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天津宁河项目,物流仓库租金收入减少;报告期内新竣工的仓储物流项目部分尚未实现满租影响毛利率减少。

  5.酒店餐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5.6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5.82个百分点,东百坊巷大酒店于2018年9月开始重新装修,并于2019年6月恢复营业,与上期数据无可比性。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华东地区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77%,主要是商业零售旗舰店东百中心业绩增长、新开门店带来业绩增量,以及商业地产福安东百广场项目收入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西北地区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43.65%,主要是报告期新开旗舰店兰州中心带来零售业绩增加、商业地产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收入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3.华北、华南、东北地区收入的波动,主要是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增减变动影响所致。

  4.西南地区收入实现542.4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新竣工仓储物流成都新津项目收取仓库租赁收入,上期无数据。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仅包含各百货门店的经营数据。

  1.福州地区百货商场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09%,主要是旗舰店东百中心全力打造“超级百货”,零售业绩增长所致。

  2.福州地区购物中心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1.67%,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5.38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东百城永嘉天地店于2019年5月开业带来零售业绩增长。

  3.福安地区购物中心收入实现2,704.95万元,主要是东百城福安店7月开业带来零售业绩的增量。

  4.厦门地区购物中心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50%,主要是东百城蔡塘店部分场地由零售转为租赁模式带来零售业绩减少。

  5.兰州地区购物中心收入新增75,971.05万元,主要是兰州中心于2018年12月试营业,2019年1月正式开业。

  (四)商业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公司新增福清东百利桥项目,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福清东百利桥项目部分历史建筑修缮新增开工面积1,372平方米。

  (3)竣工面积情况: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竣工面积100,020平方米。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4,848.76平方米,较上期增长169.58%;实现签约金额10,511.15万元,较上期增长153.63%。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积42,327.08平方米,较上期增长11.76%;实现签约金额40,270.07万元,较上期增长52.72%。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出租面积137,434.44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出租面积54,296.12平方米。

  (6)其他:

  依据公司与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宗地2019挂-11号地块项目回购协议》约定: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回购福清东百利桥项目的历史建筑、传统老建筑、新建建筑共计46,106平方米,地下车位762个,回购价款总额48,897万元。报告期公司收到预付第一期40%回购款19,558.80万元。

  由于商业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五)供应链管理业务情况

  1.报告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分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分地区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采用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财务总监宋克均先生、董事会秘书郑飚先生及独立董事洪波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22日、4月23日(9:30-11:30,15:00-17:00),通过本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24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海芬、林雨茜

  电    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电子邮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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