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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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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集成解决方案。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领域,并已逐步延伸至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等的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部门在获取客户订单并录入ERP系统后,系统会根据订单产品种类及数量自动生成物料需求单,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不同物料的采购周期制订采购计划。公司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原材料经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与所处行业特点,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约定的交货安排制订出货计划,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及出货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单,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单组织各车间进行生产。

  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类、PVC、筋条、ABS和增塑剂等。公司对原料进行自主研发和改性,优选出合理的配方后由造粒车间根据客户的定制化要求进行聚合,再由软管车间和配件车间分别进行软管与配件产品的生产制造,最后由组装车间进行成品组装。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公司内贸部、外贸部分别负责国内、国际客户的市场开拓、订单跟踪与客户关系维护。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主的清洁电器领域,系戴森、鲨科、必胜、胡佛等知名品牌的指定供应商。根据品牌企业的要求,公司将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给其指定的吸尘器ODM/OEM厂商后,由ODM/OEM厂商制造成吸尘器整机后销售给吸尘器品牌企业。此外,公司还将软管及配件产品直接销售给美的、莱克等拥有自主品牌的吸尘器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细分行业为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领域。

  目前全球吸尘器等清洁电器的消费和使用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其对吸尘器的使用习惯和更新换代需求奠定了全球吸尘器需求稳步增长的基础,但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年轻人群生活理念转变、购物方式的进步以及对清洁电器认知度的提升,国内吸尘器、洗碗机、挂烫机等清洁电器的市场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近年来,清洁电器软管行业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且软管及配件产品呈现系统化、多样化、高端化发展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④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凯弘公司)、CGH INDUSTRY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CGH 公司)、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 PTE LTD(以下简称春光国际公司)和CONG TY TNHH CGH TECHNOLOGY(VIETNAM) (以下简称越南CGH公司)等四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19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陈正明先生报告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修订内容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4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178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97,229,343.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86,698.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02%。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4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79.6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8.91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68.22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64.89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为280.02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006.7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44.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为408.93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274.9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639.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理财产品收益、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7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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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专项业务自动划转关联账户,存入余额6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于越南CGH公司和马来西亚CGH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账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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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本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将“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越南CGH公司(通过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 PTE LTD作为投资路径设立),实施地点为越南同奈省庄崩县;将“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CGH公司,实施地点为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

  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但尚未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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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中国工商银行新南站支行,于2020年1月2日购入结构性存款产品100,000,000.00元。

  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5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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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春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春光科技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春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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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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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内容等新法规的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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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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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6.67%。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收费原则较2019年未发生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54.35%。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春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法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32.6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万元

  ■

  注: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修订通知明确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并要求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本次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据,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根据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对期初数据不产生调整事项。因此本次变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春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春光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0年5月11日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gzqb@chinacg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利润分配、发展规划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正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凯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胜永先生、财务总监吕敬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将会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陆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gzqb@chinacg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杨勤娟

  2、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3、传真:0579-89108214

  4、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03657                                                  公司简称:春光科技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57                           公司简称:春光科技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革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正明

  日期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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