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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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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周明华先生持有公司240,815,72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2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周明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4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周明华先生当前股份持股来源主要为IPO前取得及上市后公司历年转增获得的股份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5%以上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周明华先生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周明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周明华先生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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