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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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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18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8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靖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俊斌先生回避表决;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发行方案: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富煌建设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其中,富煌建设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除富煌建设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富煌建设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富煌建设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36,325,880股的30%,即100,897,764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富煌建设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500.00万元(含65,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俊斌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俊斌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15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俊斌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富煌建设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因此,公司与富煌建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俊斌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富煌建设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规模以及其他相关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申报事项(包括申报的中止和撤回),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补充、报送、执行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协议、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监管部门意见、本次发行情况、市场条件变化、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5)授权公司董事会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限售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办理验资、因注册资本增加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8)如国家或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804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6号)刊登于2020年4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804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张永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永豹先生回避表决;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监事会逐项审议如下发行方案: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富煌建设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其中,富煌建设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除富煌建设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富煌建设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富煌建设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36,325,880股的30%,即100,897,764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富煌建设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500.00万元(含65,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永豹先生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永豹先生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15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永豹先生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富煌建设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因此,公司与富煌建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永豹先生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富煌建设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意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0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将会有所增加,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公告中公司对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6,325,88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发行数量总计不超过100,897,76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37,223,644股;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9月末完成(上述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65,5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

  4、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根据公司业绩快报,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48.80万元,比上年增长17.03%;假设: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同样的增长率,即比2018年度增长17.03%;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在2019年预测值基础上按照增长5%、增长10%和增长20%进行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6、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8、假设2019年度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公司测算了不同净利润增长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和市场等方面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影响,并导致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形。

  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战略需要

  通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形成了以重型建筑钢结构、重型特种钢结构为主导,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美学整木定制及高档门窗产品系列化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特色经营格局。受益于装配式建筑、工业厂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文教体育建设、电力、桥梁、海洋石油工程、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发展,我国钢结构产业增长强劲,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加快及政府推动绿色建筑现代化的一系列举措,钢结构行业特别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

  公司已在装配式建筑市场深耕多年。九里安置区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是公司为顺应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布局装配式建筑市场的重要标杆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装配式建筑市场。

  2、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前景广阔,提升市场开拓能力的需要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2017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提升至30%。2017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等,明确提出2020年前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比例达15%以上,其中重点地区达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2019年3月26日,住建部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强调要推进钢结构式住宅建设试点,在试点地区保障性住房、装配式住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

  上述政策的出台将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广泛运用,为绿色建筑产业的持续、深入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为钢结构行业的未来开拓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充分利用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着重依托“装配式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关键技术,强化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模式,在将本次募投项目打造为精品项目的同时,重点开拓装配式建筑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缓解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34%、66.21%、69.84%和69.98%。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本次发行将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财务结构有所改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可行性。

  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能力和优势

  公司利用现有技术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企业的作用,始终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己任,先后与同济大学等国内名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和技术合作关系,成立了“上海同济富煌多高层建筑钢结构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自主研发和创新,取得了多项专利和几十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使得公司的技术水平处于较高地位。2017年,公司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正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集成技术系统研究与工程应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围护体系研究与工程应用”、“装配式建筑装饰的集成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与关键技术应用”等技术的研发力度,助推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综上,公司成熟的技术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基础。

  3、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能够有效执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主营业务定位清晰,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造成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九里安置区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既定用途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推进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促进公司钢结构业务稳步发展,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三)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地优化、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加强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公司快速、稳定发展。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调整和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五、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拟公告或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或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遵守前述承诺,新当选的董事以及新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亦应同样遵守前述承诺。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俊斌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单位/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并将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俊斌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单位/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拟公告或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或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遵守前述承诺,新当选的董事以及新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亦应同样遵守前述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2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经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包括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建设”)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897,764股股票。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富煌建设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富煌建设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富煌建设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发行人(甲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

  乙方的认购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即100,897,764股(含本数)。乙方的认股款总额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导致不足本合同约定认购数量的,则乙方认购数量届时将相应调减。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方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三)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3、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除权除息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分红派息:P1= 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 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认购本合同约定的股票。

  2、缴款日期确定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具体缴款日期,并向乙方发出认购款缴纳通知。

  3、认购对价支付

  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确定最终的认购金额,并以该等金额为准发出《缴款通知书》。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五)限售期

  乙方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前述约定安排。

  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事宜。限售期届满后,乙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甲方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

  (2)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3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富煌建设”)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00,897,764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中富煌建设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审批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俊斌依法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关联股东富煌建设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897,764股股票,其中富煌建设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富煌建设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富煌建设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二)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与富煌建设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富煌建设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

  (三)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

  法定代表人:杨俊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对所属企业投资及管理;新型卫生果壳箱、菱镁中小玻瓦制品、高低压电器控制设备的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矿产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五金水暖、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木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材料销售;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咨询;绿地养护;苗木花卉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餐饮服务;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苯、甲苯、苯酚、1,3-丁二烯(稳定的)、多聚甲醛、二甲醚、环己酮、1,3-二甲苯、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氯苯、煤焦沥青、萘、石脑油、乙苯、乙烯、正丁醇、正己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富煌建设的股权控制关系

  富煌建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杨俊斌,具体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0.30%

  99.70%

  (三)主要业务情况

  富煌建设主要业务为对所属企业投资及管理,其下属企业目前已形成钢结构、水产品精深加工等多个实体板块,涉及钢结构、水产品加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及专业设备制造等行业。

  (四)简要财务报表

  富煌建设的最近一年的经审计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富煌建设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897,764股。富煌建设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富煌建设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富煌建设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富煌建设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四、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九里安置区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明确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控股股东富煌建设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信心,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顺利实施,富煌建设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富煌建设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同业竞争,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不会因为本次发行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相应有所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抓住装配式建筑及钢结构产业发展机遇,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战略需要,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向富煌建设发行股票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充分、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合理、公允。

  4、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富煌建设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富煌建设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2、公司与富煌建设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相关约定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前已经我们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抓住装配式建筑及钢结构产业发展机遇,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战略需要,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5、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4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5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6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系临时股东大会,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募集资金投向

  2.9 上市地点

  2.10 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2、3、4、8、9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控股股东富煌建设应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4月2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701室(证券部),邮编:23807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51-88562993   0551-88562919

  传真号码:0551-88561316

  邮箱地址:caoj@fuhuang.comfengjg@fuhuang.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靖  冯加广

  联系电话:0551-88562993    0551-88562919

  传真号码:0551-88561316

  邮箱地址:caoj@fuhuang.com     fengjg@fuhuang.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701室(证券部)

  邮    编:238076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请参会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3”,投票简称为“富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股份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煌钢构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富煌钢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27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复产复工受到一定影响。一季度中期以来,公司的复工生产主要以加工生产为主,而总承包工程现场建设至一季度末方才全面复工,因而导致公司一季度营收出现下滑,经营业绩预计同向下降。

  2、目前,公司已经全面复工,公司一季度新签合同订单持续增长,已签订单将逐步消化;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疫情冲击,力争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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