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5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 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承诺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公司以该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7. 关联关系: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将设专人进行现金管理,跟踪金融市场变化、理财业务进展,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 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以下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70,000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备查文件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6.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证券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修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条例,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须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现就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需要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于近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省恒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恒宝物联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由公司2020年4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一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海南省恒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平台。

  4)拟定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出资。

  5)拟定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投资标的二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恒宝物联网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公司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物联网系统设备销售、维护;物联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工程设计、安装、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移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仪器仪表及配件、计量器具、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智能家居、智能门锁、智能安防设备、车联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感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业的信息咨询服务。

  4)拟定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出资。

  5)拟定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规划,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区域与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 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会受到地方政策、财政实力、建设条件及项目审批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0年4月30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提交的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4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4月27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陈妹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二O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020年4月14日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蔡正华                 陈雪娇                 丁虹

  2020年4月1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