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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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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3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民用、商用照明等领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不同业务模式下各类照明产品对应工艺流程、上下游情况、主要应用领域、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政策,以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财务数据;(2)结合上述因素以及行业和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公司在所处的照明器具制造行业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优势。

  2、年报披露,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44 亿元,同比增长 6.21%。其中,国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62 亿元,同比增长42.25%,国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8.77 亿元,同比下降 5.11%。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主要照明工程业务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作内容、合作金额,以及收入确认情况和款项回收情况等;(2)公司主要出口产品或服务类型、出口地区、主要应用领域、主要国外客户、结算方式及款项回收情况,下游需求及款项回收等是否存在风险。

  3、年报披露,2019 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4.74 万元、1.79 亿元、1.09 亿元和 1,297.78 万元。请公司结合行业特征、各季度生产经营及回款情况,说明在各季度营业收入相差不大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公司财务状况

  4、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1.61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7,917.80 万元。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1、4.59 和 4.02,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76%、24.72%和 28.20%。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类型和公司前五大客户两个纬度,列示对应的销售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规模、账龄情况;(2)列示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方法,结合同行业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说明公司相关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近年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不断增长,周转率逐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

  5、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6,592.29 万元,期末公司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5,414.57 万元,已背书或贴现的尚未到期应收票据为 2.38 亿元;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86 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 1.59 亿元,同比增长193.47%。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及票据管理政策,说明公司票据的流转情况,以及应收票据的质押、背书或贴现情况;(2)说明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确认依据及合理性;(3)结合公司票据使用情况,说明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大幅增长的合理性;(4)列示公司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并说明是否还有潜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6、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4,503.76 万元,主要系分期收款业务所致,已计提坏账准备 615.68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642.1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13.3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长期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具体业务类型、账龄、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并列示应收对方名称;(2)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存在逾期款项及逾期原因,公司是否采取相关的追偿措施。

  7、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04 亿元,其中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 386.44 万元,其他资产为 2 亿元。2020年 3 月 12 日,公司公告称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 3.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项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产品或投资项目、金额、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分类依据等;(2)公司实际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品种、金额、合作金融机构、收益等,是否存在相关风险,以及公司已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其他

  8、年报披露, 2019年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包括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等,对公司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84.55万元,余额为 167.02万元。请公司列示与相关主体的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往来原因、 形成过程,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体类型,并说明以前年度与相关主体的资金往来情况及合规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4月22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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