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2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 LTD.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20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审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14日,发行价格为3.7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5,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6、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相应增加,短期内可能会摊薄公司的即期回报,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七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释 义

  ■

  注:本预案中,除特别说明外,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粘胶长丝行业市场集中度高,行业整体格局稳定

  经过近年来粘胶长丝行业的不断整合洗牌,落后产能的逐渐清退,当前国内粘胶长丝主要生产企业为新乡化纤、吉林化纤、宜宾丝丽雅、京汉股份、九江化纤等五家企业,这些企业2019年粘胶长丝总产能约为21万吨/年,基本上代表了国内粘胶长丝的所有产能。未来几年行业新进入者可能性较小,龙头企业市场控制力将进一步增强,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较高。

  2019年国内粘胶长丝产能分布

  ■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及中国化纤信息网

  2017年4月工信部《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出台,严禁新建粘胶长丝产能,并且粘胶长丝改扩建必须为10,000吨以上连续纺工艺,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势企业并购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能力。在原料价格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粘胶长丝价格在2017年短期内出现了上涨。长期来看,粘胶长丝市场总体将保持稳定格局。

  粘胶长丝价格指数(元/吨)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国内氨纶供给稳步增长,价格有望回升

  氨纶指聚氨酯纤维,由PTMEG和纯MDI聚合制成,是纺织品中的“味精型”纤维,是使用最广泛的弹性纤维。目前我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氨纶生产国,产能全球占比约65%。氨纶行业具有明显的头部效应,近年来行业头部企业持续扩产,2015年至2019年间,国内氨纶产能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19%。

  国内氨纶产能产量(万吨)

  ■

  数据来源:中国化纤信息网

  随着本轮市场竞争加剧,业内工艺落后、产能较小的氨纶企业将面临愈发严峻的盈利压力、环保压力和生存压力,氨纶行业有望加速整合,具有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将以更低的成本占领市场,预计未来几年国内氨纶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氨纶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落后产能的出清,行业竞争环境及行业格局有望缓解及改善,氨纶价格长期来看稳定向好。

  氨纶价格指数走势图(元/吨)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引入战略投资者,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图市城投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图市城投成立于2004年9月,主要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和图木舒克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市政建设及投资管理,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国资委下属的国有控股公司,其他股东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旗下全资基金公司,股东背景整体实力雄厚。图市城投控股股东第三师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地缘优势。通过引入新股东,并与第三师、图市城投在原材料供应、能源及配套、交通物流等重要方面进行深度战略合作,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各方优质资源,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还可促进公司进一步优化股东结构、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得到改善,有利于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3、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本实力

  随着公司近年来主营产品的产能、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对应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需求随之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通过本次发行,将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图市城投,图市城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7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八)上市地点

  锁定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图市城投,若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进行测算,发行完成后图市城投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图市城投构成公司关联方,图市城投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如涉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如涉及)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9,430,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是公司控股股东;新乡市财政局通过白鹭集团和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1.21%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15,000万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7.8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章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图市城投控股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国资委,图市城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主营业务情况

  图市城投主要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和图木舒克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市政建设及投资管理,其控制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图木舒克市水务、电力资产运营、机场和铁路建设、工程建设投资、投融资管理等业务。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图市城投2019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五)图市城投及其主要人员最近五年诉讼等相关情况

  图市城投及其主要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图市城投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若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进行测算,发行完成后图市城投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图市城投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若图市城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图市城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交易。

  (八)第三师、图市城投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1、公司与第三师、图市城投战略合作的商业合理性

  新疆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地区,是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统一部署,第三师与图木舒克市实行“师市合一”的管理体制。第三师所在地图木舒克市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中巴两国正在积极推进对北起喀什、南至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经济大动脉的互联互通,在未来的经济版图中战略地位十分显要。

  新乡化纤是国内粘胶长丝和氨纶行业龙头企业,主营氨纶、粘胶长丝的生产与销售,是我国生产化纤纺织原料的大型一类企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在中国粘胶纤维行业中名列前茅。自2011年新乡化纤即在新疆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原材料棉浆的生产,棉浆粕年产能达4万吨。

  本次新乡化纤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第三师、图市城投作为战略投资者,推动公司在疆业务的落地和发展,是深入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援疆政策的具体体现。通过引入第三师、图市城投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能够在原材料供应、能源及配套、物流出口等重要资源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可以充分调动各方优质资源,更好地支持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与第三师、图市城投战略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和合作目标

  (1)合作目标

  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充分调动各方优质资源,更好地支持新乡化纤业务发展,推动新乡化纤主营业务的产业布局,实现更加持续和稳定的发展。图市城投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委派董事实际参与新乡化纤治理,帮助新乡化纤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提升新乡化纤的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

  (2)合作方式

  双方基于良好的前期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充分信任的原则,确定双方在原材料供应、能源及配套、交通物流、客户挖掘、政策落实等方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依托第三师、图市城投的地方资源和协调能力,延展公司的业务链条,挖掘新的业务机会。

  (3)合作领域

  双方的合作领域和内容主要包括:

  ①原材料供应:图市城投确保新乡化纤在同等条件下每年优先按市场化原则获得所需的棉短绒等原材料供应,实际供应量不低于企业需求或不低于6万吨;

  ②能源及配套:在第三师辖区内优先保障新乡化纤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及配套设施需求,向新乡化纤供应供水、污水处理、电力资源、蒸汽等,实际供应量不低于新乡化纤需求或以下指标:8,000吨/天排放污水指标;保障供电110KVA双回路电量1亿度;保障日供水需求1万吨;全年稳定的末端压力在0.6MP以上的蒸汽供应;

  ③物流出口:依靠图市城投在新疆当地资源及运营子公司,在物流运输、进出口通关等方面给予新乡化纤以支持,协助新乡化纤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④客户挖掘:图市城投将充分发挥地区平台公司作用,结合对地区客户的理解和需求,为新乡化纤发掘潜在的国内外客户资源;

  ⑤政策落实:图市城投将积极与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密切沟通,为新乡化纤与地方政府搭建良好的沟通渠道。双方将根据《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落实本公司享受相关政策优惠落地。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2020年4月14日

  (二)认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7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3、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认购人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及确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55,500万元,认购款总金额为最终确定的认购股数*发行价格。

  4、限售期: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本次发行项下认购的股票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5、支付方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认购人应在收到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保证金条款:乙方承诺,将在本协议签署成立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金额的10%作为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协议的成立: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发行获得发行人有权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该方(下称“违约方”)应在未违约的本协议另一方(下称“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如该等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认购人未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履行认购义务,或因认购人的认购资金无法按时到位或认购人其他原因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造成本协议无法实际履行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认购人应按照认购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因认购人的违约行为而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和审计服务费、承销保荐费用和其它专家费用),认购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5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负债水平具体如下表所示:

  ■

  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17年末的44.97%增长至2019年末的53.55%,增加幅度较大;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由2017年末的1.53和0.88下降至2019年末的1.20和0.65,公司负债水平持续上升。

  201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46%,流动比率1.05,速动比率0.58。同期同行业A股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5.1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81和2.16。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均值,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均值,资产流动性较低,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适时适当调整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末负债指标情况

  ■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Wind四级行业数据“材料-材料II-化工-化纤”。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财务费用分别为6,882.85万元、7,621.63万元和12,310.17万元,呈逐年递增的态势,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8%、1.70%和2.56%,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满足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随着公司近年来主营产品的产能、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对应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需求随之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通过本次发行,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研发、营销、管理等方面投入资金,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净资产将显著提高,同时公司财务状况也将得到优化与改善,财务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

  五、结论

  综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必要、可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董事会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暂不存在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业务与资源整合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为公司进一步发挥主业优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尚无就此次发行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的计划。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一方面是发行前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同时会增加新的股东。但是,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显著增强。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和财务费用;同时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现金流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负债总额为43.53亿元,流动负债为21.79亿元,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第五章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化纤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形势对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从最近几年粘胶纤维和氨纶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看,公司主要产品粘胶长丝、氨纶均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产品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以及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业绩状况。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同样将面临产品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在我国纺织行业需求增长拉动下,粘胶纤维和氨纶产业最近几年迅猛发展,国内生产企业很多都加大了技改、扩建力度,行业产能扩张迅速。随着粘胶纤维、氨纶产品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市场需求还将持续增长,但若出现产能增长幅度明显高于需求增长幅度的局面,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及时提高产品层次,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相对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毛利影响显著。公司主要原辅材料为浆粕、烧碱、硫酸、二硫化碳、PTMEG和MDI等。公司生产粘胶纤维的主要原材料是浆粕,公司氨纶生产的主要原料是PTMEG和MDI,氨纶产品价格与PTMEG价格关联度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不可避免的给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较大波动的风险。

  (四)股票市场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股票的价格。另外,行业的景气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公司经营状况变化、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对股票市场的价格带来影响。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市场的各种风险。

  二、经营管理风险

  (一)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氨纶、粘胶长丝及主要原材料浆粕等均属于纺织易燃品;同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碱以及二硫化碳等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毒性和易燃性,属于危险化学品。虽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并对员工实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但仍存在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这使得公司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面临一定的管理压力。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等内外环境的变化,未能相应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加强战略方针的执行尺度,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业绩受疫情因素影响下降的风险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外不断蔓延,公司预计此次疫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形势在国内外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但仍存在公司业绩受到疫情影响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一定的财务费用,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汇率风险

  出口销售是公司销售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外销收入比例较高,同时公司采购部分的原材料来自境外。若未来人民币币值不稳定,公司如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将面临出口业务利润下滑、因汇率波动带来汇兑损失的风险。

  四、监管风险

  (一)环保监管风险

  化学纤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并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系统,狠抓技术改造,努力降低生产对环境的污染。通过这些环保措施,公司现阶段的各项环保指标均能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公司将不断增加对污染物处理系统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投入,这将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审核风险

  本次发行在董事会通过后尚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能否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第六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2018年9月修订)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