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前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7号公告)
收到《问询函》以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积极对《问询函》和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21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和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