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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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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2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和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开展融资总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云谷固安53.73%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14日和2020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5)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云谷固安在上述审议额度范围内与中建投租赁签署了两份融资租赁子合同(《特殊约定》),两份子合同的租赁本金总金额为5亿元(其中一份为2亿元,一份为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融资租赁额度15亿元,本次融资租赁额度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次融资租赁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特殊约定》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云谷固安持有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6.12亿元(合并计算,其中一份约为2.38亿元,一份约为3.74亿元)的设备。

  2.租赁期限:自本笔租赁业务起租日起12个月。

  3.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5亿元整(合并计算,其中一份为2亿元,一份为3亿元)。

  4.租赁本金:人民币5亿元整(合并计算,其中一份为2亿元,一份为3亿元)。

  5.期末租赁物处理:由公司留购,公司应支付的留购价款分别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在中建投租赁收到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之后,租赁物所有权自动转移给公司。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773,925.92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18.99%,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为599,702.06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特殊约定》;

  2.《租赁物清单详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2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和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内,国显光电以售后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前述设备,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苏银租赁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包括(或在本合同生效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乙方有权使用租赁物,但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2.租赁期满后,乙方在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手续费、逾期利息(如有)及名义货价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但根据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的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限为本合同附件所述期限,租赁期限为不变期限。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中止或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

  4.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保管、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所添加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出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3.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承租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出租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4.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773,925.92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18.99%,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为599,702.06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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