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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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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与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与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投资”)名下持有的鸿颖大厦27层11套房产(27A-G,27I-L)(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博亚”),详见公司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

  为进一步明确交易双方的责任义务,确保交易正常推进,交易双方就转让协议书中未约定事宜达成补充,零七投资于2020年4月13日与深圳博亚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书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之上,是真实有效的,不可撤销,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转让协议书约定乙方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25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该笔价款,则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该笔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上述第三笔转让价款,乙方最晚应于鸿颖大厦27层房产过户时支付。如果房产过户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在过户时未支付第三笔价款,则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该笔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房产过户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乙方在过户时未支付第三笔价款,除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收回房产,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的第一笔和第二笔转让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新好”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退出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转让所持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亚保险经纪”)59%股份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派出委员签署相应文件。

  并购基金已与相关方签署完成了转让明亚保险经纪股权的有关交易文件,但因此次股权交易事项较多,交易时间相应延长,致使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解除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相关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履行期限自2019年11月21日到期后已经超期。公司一边积极督促各相关方尽快推进股权转让交易事项以解除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一边积极推进公司及时、稳妥地退出并购基金事宜。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13.04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8.15%,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并购基金送达的《告知函》及其向其优先级及中间级合伙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支付退伙结算款的相关方收款凭证。同时公司前期转换担保形式支付的351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第十一次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已确认退回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北京泓钧《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明亚保险经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价款将在交割先决条件(包括股份转让在相关政府机构完成备案)满足后支付。交易各方已于2020年1月提交了相关资料,但由于全国突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全国均陆续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实施交通管制、戒严封锁等措施,致使企业及政府机构复工延迟。因此截至本函出具日,明亚保险经纪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尚未完成,但交易各方已积极按照相关政府机构初步反馈补充提交材料,全力配合相关政府机构的备案工作,争取在未来3个月内完成该等备案。

  泓钧资产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后续交易程序,争取尽快完成先决条件及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以顺利、稳妥的实现上市公司的退出。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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