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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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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推动医疗物资有序出口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傅苏颖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傅苏颖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1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4月以来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逾160亿元。为进一步推动医疗物资有序出口,海关将依法履行医疗物资出口法定检验的职责,企业在出口相关医疗物资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

  金海表示,随着世界各国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和各国抗击新冠肺炎需要,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生产的医疗物资源源不断地走出国门,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持。4月1日至12日,全国海关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65.6亿元。

  “医用物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中国海关始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出口医用物资的监管。”金海介绍。

  金海强调,海关对出口经检验不合格商品,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将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商品、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二级巡视员靳军号表示,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民航局采取了六方面措施:一是降低国际航空货运成本。二是提升货运航线航班审批效率。三是鼓励客运航空公司使用客机执行全货运航班。四是采用“点对点”货运包机形式,解决客运“减量”后通达性不足问题。五是加强“运贸对接”,民航局积极会同商务部建立外贸外资企业与航空运输企业供需精准对接机制,“政府搭建平台、企业商业化合作”。六是针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运输需求,民航局及时启动重大航空运输保障机制,以开通临时航班或包机形式,着力防范供应链“断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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