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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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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6,289,546.13元,计提盈余公积0元(累计计提金额已到达注册资本的50%,不需计提),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6,289,546.13元,公司2019年末资本公积为1,258,946,988.61,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59,190,504.91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624,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4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7,456,000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二元酸二甲酯系列(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等)、脂肪醇系列(1,6-己二醇、1,5-戊二醇)、特种增塑剂系列(DCP、DOM、DBM等)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专业程度高、功能性强、下游应用广泛。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颜料、个人护理、医药中间体等方面中高端领域;脂肪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UV固化材料、聚氨酯等方面高端领域,如热敏基材(橡胶、塑料)等的涂装、大型风力发电机的叶片涂装、高档汽车内饰、食品包装袋封口胶黏剂等;增塑剂系列产品以蓖麻油水解的仲辛醇为原料,开拓了非石化路线的醇类作为原材料,实现了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应用在电线电缆、革制品、PVC输送带、表面活性剂、光学眼镜树脂等;公司还围绕混合二元酸开发了高效涂料成膜助剂,该产品是生产水性涂料的重要助剂之一。

  公司已建成潍坊、重庆两个生产基地,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产品、1,6-己二醇、DCP产品供应商。公司聚焦产品产业链延伸,大力培育和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和种类,满足客户多元化、定制化的产品需求。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根据经营计划制定下一年度及分月原材料采购计划。在实际生产、采购过程中,公司在确保安全库存的前提下,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市场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对月度采购计划进行适当微调。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采购合同,锁定供应量,价格随行就市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订单+安全库存”的业务模式来组织生产。每月末,销售部门根据订单、以往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次月的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装置的产能结合年度指标,进行次月生产计划的调整制定,最后由生产经营联席会讨论确定。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根据区域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国内销售根据客户情况采用不同销售区域布局;国外方面,由国际贸易部负责,同时公司已在荷兰设立子公司,以实现对欧洲客户快速、灵活的对接和服务,并可以及时了解欧洲市场的产品行情、客户需求。销售客户既有终端客户,也有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贸易商。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专业程度高、功能性强、技术密集、高附加价值、应用广泛等特点,涉及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其发展是化学工业乃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产品属于中高端精细化工产品,混合二元酸二甲酯(MDBE?)产能全球领先,1,6-己二醇、DCP产能国内领先,并在行业中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顺应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夯实公司主营业务优势,实现高附加值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1.二元酸二甲酯行业的情况

  公司生产的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有混合二元酸二甲酯、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等,其中主要产品为混合二元酸二甲酯。混合二元酸二甲酯因其性能良好,一般应用于中高端领域,目前主要应用于涂料、铸造粘结剂、油墨等方面。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己二酸生产基地,我国己二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混合二元酸二甲酯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供应,有利于国内二元酸二甲酯行业的发展。国内混合二元酸二甲酯生产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规模效应、成本优势逐渐替代进口产品,同时获得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

  2.脂肪醇行业的竞争情况

  公司生产的脂肪醇系列产品有1,6-己二醇、1,5-戊二醇,其中主要产品为1,6-己二醇。1,6-己二醇是提高聚合终端产品的稳定性、延展性,广泛应用于高端领域,目前主要应用集中在UV固化材料、聚氨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于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也随之不断提升,与之相对应的下游应用领域等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了市场对脂肪醇系列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

  3.增塑剂行业的竞争情况

  增塑剂主要应用于PVC塑料制品领域,我国PVC行业处于持续发展阶段,DOP是目前使用最广、产量最大的通用型主增塑剂,DCP是DOP的同分异构体,DCP在产品性能上与传统产品相仿,耐热性、耐光性、耐候性较好,通常做DOP的代用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7,341,898.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63%,利润总额179,959,789.4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289,546.1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55,685,715.8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2.9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持续、稳定的回报股东,让股东充分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4,624,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8%;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27,456,000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27,456,000元。结合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6,289,546.13元,计提盈余公积0元(累计计提金额已到达注册资本的50%,不需计提),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6,289,546.13元,公司2019年末资本公积为1,258,946,988.61,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59,190,504.91元。

  为持续、稳定的回报股东,让股东充分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40,000股,此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624,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4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7,456,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内,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跨及时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Tilly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以下简称“山东分所”)具体承办。山东分所于2010年11月15日成立,负责人为张居忠。山东分所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胜利大街56号山东书城培训楼10层。山东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1,126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61人、增加24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三)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39家,收费总额1.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居忠,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同时在4家公司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效辉,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怀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4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周薇英及其团队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张居忠、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效辉、袁怀猛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

  3、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职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23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76,458,702.80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24,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582,896.71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132,230,000.00元的差异金额1,811,599.51元,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42,859.45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468,740.0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16070091290202881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120100788017000005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166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166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15434001040021937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493,321,218.48元,经公司2019年6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3,321,218.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24,000,000.00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元利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元利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

  注1:公司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先期建设,并于2019年9月完工转固,本年度共实现效益264.34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目标66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2019年9月新转固,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进行大规模生产,年内产量较少;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化工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产品价格走低,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4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040,000股变为127,456,000股,注册资本由91,040,000元变更为127,456,000元。

  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6日

  至2020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公司已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5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5日9:30-11:3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

  联系人:冯国梁、刘志刚

  电话:0536-6710522

  邮箱: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liuzhigang@yuanlichem.com

  邮政编码:262400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17                                                  公司简称:元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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