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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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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2020年内预计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情况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环保业务。公司房地产业务与物业管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源于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售楼处及小区的先期物业服务,该服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环保业务的关联交易源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处危废处理行业的上游产业链,需要关联方下游企业购买产品或提供服务。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且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本年度将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8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于2017年11月以30,986.57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环境”)持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重庆瀚渝”、“标的公司”)。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47)。

  二、业绩承诺情况

  1、根据财信环境在《〈股权收购协议〉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函》中作出的业绩承诺:重庆瀚渝在业绩承诺期间应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非前净利润如下: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不低于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以财信发展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2、业绩补偿承诺为:

  (1)承诺期内,财信发展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应在承诺期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总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前净利润总和,则财信环境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财信发展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在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元时,按0元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如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应舍去取整):

  财信环境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2)在任何情况下,财信环境向财信发展支付的补偿总额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及业绩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重庆瀚渝按照承诺经审计的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867.36万元,与承诺数相比少132.64万元。

  2、业绩补偿情况

  按照业绩补偿承诺,财信环境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应为822.04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数1500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数901.02万元)÷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之和5,000万元×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30,986.57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2,890.06万元=财信环境当年应补偿金额822.04万元。

  四、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原因分析

  1、由于前期在开拓市场时,为了迅速获得更多的资源,对前端市场采取较优的定价机制,2019年尚有该部分客户未作调价处理,从而影响重庆瀚渝整体毛利;

  2、2019年因前端产废单位产废不足,使得重庆瀚渝危废收运量不足,生产处置产能较低,生产固定成本摊销较高,造成处置毛利偏低;

  3、环保排放标准提高,为适应行业新的管理要求,及增加产品种类,重庆瀚渝对部分产线进行技改升级,在技改期间影响了公司经营指标的完成并增加了运营管理成本。

  五、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当日通知财信环境公司,请财信环境依据承诺,在鉴证报告于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财信发展进行补偿。

  六、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说明的议案》。关联方董事鲜先念先生、彭陵江先生、罗宇星先生、毛彪勇先生、李启国先生、王福顺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及审计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此次关联方是按照业绩承诺履行补偿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审议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9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股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是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对等原则,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预计数所作的授权,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股东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股东借款。

  一、提供股东借款情况概述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针对下述股东借款事项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

  (一)股东借款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借款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股东借款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股东借款对象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五)上述股东借款授权管理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前述股东借款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股东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借款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股东借款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均委派人员现场参与借款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定期监控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通常当项目公司经营资金不足且不能通过融资解决时,作为其股东方,公司及合作方均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同时随着项目开盘预售及销售回款的上账,项目公司出现闲置富余资金时,公司将要求其陆续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当公司收回全部股东借款后项目公司通常还有闲置富余资金,公司还将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予以调用,故不存在对外提供股东借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股东借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股东借款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股东借款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因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同意对其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且该等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该等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向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满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借款事项公平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1,953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330.13万元,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向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余额为53,622.8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原授权及审议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董事会批准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未来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20)。

  (二)此次增加授权额度及审议情况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拟对公司及子公司新增17亿元(含本数)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由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20亿元(含本数),其他授权事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此次调整后的授权及相关情况如下:

  二、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风险等级为R1及R2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检查。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此次调整授权金额及授权范围,有利于公司就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分类决策,更好的控制投资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结合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的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

  公司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1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会计准则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修订后准则的适用范围;

  (2)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订后准则不再要求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合并作为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反映。相应地,修订后准则也不再要求债务人评估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3)修订后准则新增分组披露的要求,将对债务重组的信息分解程度要求更高,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准则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通知而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保利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兴”)。其中,公司持股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30%。威海国兴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依据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当威海国兴所开发项目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威海国兴股东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威海保利置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威海国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威海国兴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5亿元,授权对威海保利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5亿元,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均为9%。具体情况如下:

  ■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与威海保利置业协商,公司、威海保利置业拟分别与威海国兴签署《补充协议》,对上述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超过7%。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对借款合同的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

  ■

  三、交易目的

  为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公司与威海保利置业基于公平对等原则,商议确定签署《补充协议》,对财务资助利率进行调整。

  四、《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补充协议》并调整财务资助利率水平,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整体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公司日常管理需要,根据对等原则威海国兴向股东提供同利率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补充协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威海国兴与威海保利置业之《补充协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19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699,942.66元,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699,942.66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方法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计提依据和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如下: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的计提依据和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政策如下:

  ■

  2、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4,654,976.2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依据、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部分项目公司开发产品存在跌价情形,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19 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46,996.82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654,976.21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46,996.82元,预计减少利润总额52,707,979.39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导致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56,905,312.2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7日(周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2020年4月2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8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关于2020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9、审议《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10、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公告》。

  11、审议《关于公司专职董事长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2、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3、审议《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财务资助补充协议的公告》。

  会议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院观湖国际7号楼一单元3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9283799

  传    真:010-5928253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院观湖国际7号楼一单元3层。

  邮 编:10002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的金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财信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公司”)签署了《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中诚信托公司以6.56亿元受让连云港财信公司项目资产的收益权,该笔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期限为18个月。公司及天津金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楠置业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楠置业公司以其持有的资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楠商贸公司”)以其持有的金楠置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合计80.5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其中对连云港财信公司授权新增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后经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连云港财信公司增加7亿元授权担保额度。上述对连云港财信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前对连云港财信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83,494万元,本次担保后对连云港财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9,094万元。

  (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连云港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7号2号楼108室

  成立日期 : 2017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徐小净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核查,连云港财信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元

  ■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金楠置业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均为: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回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相关税费、其他应付款项和乙方为实现其债权及担保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本条所称“乙方为实现其债权及担保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是指乙方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2、担保期限均为: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前履行回购价款支付义务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一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3、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金楠置业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回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相关税费、其他应付款项和乙方为实现其债权及担保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上述所称“乙方为实现其债权及担保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是指乙方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2、担保期限: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为准。如果该抵押期限届满时中诚信托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全部获得清偿的,中诚信托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金楠置业公司不得以抵押期限届满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同时,金楠置业公司应配合中诚信托公司及时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期限延长的登记手续。

  3、抵押物:金楠置业公司持有的位于天津津南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金楠商贸公司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回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相关税费、其他应付款项和质权人为实现其债权及担保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上述“质权人为实现其债权及担保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是指质权人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2、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完毕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质权人应在债务人清偿完毕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的手续。

  3、质押物:金楠商贸公司以其持有金楠置业100%的股权。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9,97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57%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45%。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诚信托公司《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2、公司及金楠置业公司与中诚信托公司《保证合同》;

  3、金楠商贸公司与中诚信托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3、金楠置业公司与中诚信托公司《房地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基本持平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项目交房虽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但仍处于较少水平,且交房项目和产品类型与上年同期有所变化,本期毛利率有所降低;

  2、本期融资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导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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