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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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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继续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有效期为2年,实际授信额度及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意见为准。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9、会议主持人:周明杰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窦林平先生、王卓女士、黄印强先生、邹玲女士、程源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的议案4、6、7、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8:30~11:30, 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4月30日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ok@haiyangwang.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724,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8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4月30日16: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3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李刚、卢志丹。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7,302,068.34元,其中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55,310.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715,531.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8,439,779.55元,加上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260,824,620.52元,扣除2018年度现金分红72,000,000.00元,2019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67,264,400.07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72,000,000.0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5,264,400.0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 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授信有效期为2年,实际授信额度及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意见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0-03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拟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3.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130,572.72元转入基本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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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原投资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0,492.06 万元,其中第一年(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日起至其后第 12 个月,第二年 以此类推)投入4,585.27万元,第二年投入4,585.27 万元,第三年投入1,321.52万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5,055.31 万元,其中第一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二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三年投入1,473.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上市时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系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投入较少。

  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33,659,886.21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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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3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0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和期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6、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授权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3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0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海洋王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8.88元/股,其中,网下发行500万股,网上发行4,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4.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6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号《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金额为23,365.99万元。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截至2020年4月1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500.89万元(包括账户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拟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现金管理规划。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海洋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海洋王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海洋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4、成立日期:2003年3月24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3楼AC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照明控制产品的开发、销售;视频摄像设备、4G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销售;灯具和机电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销售;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系统集成和安防工程。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灯具、照明控制产品、视频摄像设备、4G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生产。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2020年一季度末总资产 119,447.50万元,净资产 105,154.52万元,负债14,292.98万元,2020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17,963.18 万元,利润总额为 211.64万元。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3、期限:二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 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考虑到公司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而作出的,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4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0年4月14日刊登。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方式如下:

  (一)全景网

  1、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轮值总裁周明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唐小芬女士、独立董事邹玲女士。

  (二)微信扫一扫“约调研”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1、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轮值总裁周明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唐小芬女士、独立董事邹玲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0-0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之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朔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之日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三)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新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7.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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