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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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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无锡民生年产7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年度效益测算。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及“无锡民生扩建年产4.5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7.58%及107.07%,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二期各车间于2018年逐步投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满负荷运作,累计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因项目开始投产初期产能未能全部释放所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较可研报告预测时存在一定变化,公司产品的价格、成本、销量等也随之发生波动,导致产品收入与预期相比有所下降。公司认为待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及摊薄固定成本,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预计可以消化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因素。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四川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7.85%,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由于以下原因:项目一期和二期设计产能分别为7.5万吨、7.5万吨,目前仅一期工程整体竣工,于2019年1月逐步投产,项目开始投产初期产能未能全部释放。无锡民生年产7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中,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无法比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由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4.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及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泰州安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认购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1、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2月10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73.09万元。

  注2、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1月13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70.47万元。

  注3、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1月21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33.83万元。

  注4、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3月26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27.67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无锡民生扩建年产4.5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70.88万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以实际划转日具体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4,377.55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理财产品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金额为17,873.69万元(不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理财产品收益等),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6.68 %。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十、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16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及投资标的产品名称: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包含:

  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18年7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到位。

  2、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分别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上述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产品类型,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可转债尚未完成发行,不排除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1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董事会审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授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8家,分别是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存续中的担保余额。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批准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

  无锡民生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无锡民生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加工、生产;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的储藏;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民生资产总额85,918.17万元,净资产47,299.06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945.20万元。

  (二)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安井营销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井营销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水产品的销售与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井营销资产总额200,466.79万元,净资产25,371.95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816.07万元。

  (三)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泰州安井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36,049.3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安井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速冻食品、豆制品(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材料、冷冻禽畜肉、冷冻鱼糜、冷冻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泰州安井资产总额110,430.52万元,净资产64,975.42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1,305.23万元。

  (四)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67,145.12万元,净资产38,927.60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7,706.72万元。

  (五)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安井成立于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3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安井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安井资产总额54,921.41万元,净资产36,242.15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621.06万元。

  (六)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安井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井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销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销售;水产饲料制造、销售;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销售;收购农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含食品仓储);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安井资产总额13,122.37万元,净资产9,827.12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8.78万元。

  (七)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安井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安井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加工;水产品及制品加工;米面制品加工;鸡鸭肉猪肉及牛羊肉调理品加工;成品和半成品菜肴加工;收购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南安井资产总额28,332.28万元,净资产15,638.11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61.0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议案为拟担保授权事项,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审议并执行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事宜,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计划内的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保,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34,465.9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1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 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 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严劼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孙玮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鲁晓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按合同约定完成了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公允、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故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在此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19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2020年4月10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林东云、陈友梅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5月13日,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19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14,706.98万元。(    公告编号:临2019-023、临2019-036)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井营销、辽宁安井、泰州安井分别与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冻品先生”)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向关联方冻品先生销售菜肴类商品,涉及总金额约350.01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临2019-118)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16,019.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5日

  地    址: 湖北省洪湖市小港管理区莲子溪大队

  经营范围: 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制品(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5月13日

  住 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0418号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餐饮供应链管理、菜肴制品销售等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2018年1月9日公司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食品”)的股东肖华兵、卢德俊签署《关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7,980万元人民币受让新宏业食品19%的股权,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18年1月办理完成。公司参股新宏业食品后,虽不构成对新宏业食品经营的重大影响,但从谨慎性出发,仍将新宏业食品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2019年9月12日,公司出资350万元人民币参股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冻品先生9.72%的股权,公司参股冻品先生后,虽不构成对冻品先生经营的重大影响,但从谨慎性出发,仍将冻品先生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商品,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约为15%,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2020-20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6日

  至2020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2、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27日—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或用信函、 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 0592-6884968

  会务联系人:林阳先生 0592-6884968

  公司传真:0592-6884978

  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21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

  ●本次担保金额:

  为四川安井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5,000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1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如下(含本次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安井成立于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3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安井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与种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安井资产总额54,921.41万元,净资产36,242.15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621.06万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34,465.9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22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

  1、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3、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23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毅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派发每10股4.74元(含税)现金股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毅先生、崔艳萍女士、顾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核实,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毅先生、顾治华女士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毅,男,1973年出生,现任公司监事、管理部副经理,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厦门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总务科长。

  崔艳萍,女,1954年出生,现任国力民生行政总监,公司监事。曾任公司董事,英特尔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事总监、管理者代表,国力民生总务课课长、办公室主任。

  顾治华,女,1977年出生,现任公司监事、营运总监。曾任TCL无锡分公司技术部助理、安井营销内务部经理、行政总监、物流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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