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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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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8,463,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销售业务,旗下拥有“全聚德”、“仿膳”、“丰泽园”、“四川饭店”等品牌。报告期末在北京、上海、杭州、长春等地拥有餐饮门店共计118家,其中全聚德品牌门店110家,仿膳品牌门店1家,丰泽园品牌门店5家,四川饭店品牌门店2家,已形成了以全聚德品牌为龙头,多品牌协同发展的态势。食品加工、销售业务主要为鸭坯及其它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形成以真空包装原味烤鸭、入味烤鸭等为代表的预包装产品,以鸭肉酥、蛋黄酥等为特色的即食休闲类产品以及日常主食等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打造生活方式服务业产业集团的定位要求,一方面立足全聚德集团品牌优势,坚持守正创新之路,聚焦老字号精品门店打造,积极发展会员,利用新社群培育新的消费群体;另一方面升级运营标准,提升运营水平,推动全聚德在新形势下的产品换代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30,000.00元,调减2017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130,000.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56,631.89万元,利润总额为7,032.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2.7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4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0%,公司餐饮业务全年接待宾客658.92万人次。受餐饮行业,尤其是中式正餐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年度接待人次同比减少,导致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同比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新开直营门店5家,分别是全聚德大兴国际机场店、湘潭店、长春店、成都店及长春四川饭店;新开特许加盟门店2家,分别是丰泽园工体店、丰泽园南礼士路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餐饮门店共计118家,包括直营门店48家,加盟门店70家(含海外特许加盟开业门店7家),食品加工企业2家。

  为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老字号守正创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及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支持老字号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推动老字号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深刻理解老字号品牌的文化价值,强化老字号品牌的责任担当,重新制定了品牌发展战略,“一牌一策”,找准每个品牌的发展方向,稳步推进老字号的创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抓住“环境、服务、菜品”关键因素进行产品提质升级,优化经营效率和效益,不断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体验需求。

  (一)党建引领发展,保驾护航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围绕中心抓好党建。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紧抓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环境,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二)提质增效,开源节流

  1.优化布局,拓展新门店。公司利用新品牌孵化成果组合进驻新市场,在北京大兴机场开设了包括三个全新业态(小小全聚德、全聚德供销社、聚德面舍)的新门店和一个全聚德新版食品专卖店。该项目是公司面对新市场、新平台、新场所,围绕新的全聚德中长期规划推出的全新产品,其创新的品牌组合将成为丰富老字号品牌内涵的第一代新模型。同时公司进一步围绕打造生活方式聚集地建设,在长春赛特奥莱开设了全聚德和四川饭店两家直营门店;继续推进商业综合体模式门店的开店进程,报告期内开设了全聚德湘潭店、全聚德成都店。新项目开业以来获得良好口碑,效益不断提高。

  2.创新菜品,吸引新老顾客。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创新菜品力度和更新频率,以调整菜单带动菜品创新,以菜品口味、出品改良留住老顾客,吸纳新顾客,90%的门店进行了菜单更新或菜品结构的调整。北京门店按月研发销售健康新菜品,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新品体验,带动门店销售收入的提升。同时公司继续狠抓烤鸭拳头产品的质量管控,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有效提升鸭坯和门店烤鸭质量。

  3.强化平台,营销引流顾客。利用大众点评、支付宝口碑、雅座会员、首客首享等平台资源,充分挖掘平台的口碑传播作用,带动门店外卖和节日套餐销售,公司各门店共发起活动111项,其中大众点评活动67项,雅座会员活动27项,口碑营销活动9项,首客首享营销活动8项,吸引顾客到店消费,为企业增收带来实效。

  4.创新产品,推动食品销售。公司积极推进核心关键产品创新攻关工作,以“口味好、品质高、较便捷”为特点,研发了全聚德品牌风味鸭系列产品,作为真空烤鸭产品的补充和支持,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已于2019年12月上市。仿膳品牌糕点和月饼在保留品牌特色的基础上,以年轻消费者为目标群体,推出全新独立小包装的绿豆糕、蛋黄酥等旅游伴手礼产品,设计风格清新简约,符合年轻消费群体的审美;新研发的香酥鸭肉、太妃黑糖流芯、黑芝麻曲奇等月饼新产品,风格时尚,符合市场潮流,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2019年公司月饼销售利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5.优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加强菜品、用工成本的精细化管理,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外部用工的管控和人事费用率的合理控制,强化日常对上述要求的巡检和考核,发现不合格情况立即下发成本预警通知单和提示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人员总量控制、用工结构调整、工作流程再造、技能培训强化等多维度改进,控制人工成本和菜品成本,降本增效明显。

  (三)维护宣传,焕新品牌形象

  1.梳理品牌,再塑品牌新形象。为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提出“提一批、转一批、关一批”的门店转型提升计划,对于经营质量不佳,不能达到公司管控标准的门店进行关闭;对定位不准的门店加快转型调整,明确品牌细分定位;同时全面提升门店服务品质,实现管理升级。全年关闭直营门店2家,关闭不合格加盟门店6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推动连锁加盟业务向高标准升级。

  2.加大打假力度,保护老字号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多次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侵犯全聚德品牌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打击。对北京前门、王府井、北京西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市场联合检查,对售假商户联合工商进行查抄,对违规销售的终端商户采取取消售卖资格等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积极采用防伪溯源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提升防伪技术水平。通过一系列的打假行动,目前市场上制假售假的情况大幅减少。

  3.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主题宣传。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聚德及各品牌标识主视觉形象进行调整,对公司官微、各品牌官微、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多平台标识形象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并提升了品牌对外形象宣传。为加强主题宣传,全年发起多轮较有影响力的活动,包括主流媒体整版或半版深度图文报道和央视、北京电视台、大公网等有影响力的专题视频节目,首发渠道广泛覆盖40多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首发新闻总量近300条,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司的品牌文化、提质转型行动、发展战略等,多家媒体予以转发,宣传效应叠加。

  (四)培训储备,加强队伍建设

  公司一方面加强内部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成立“创新实验室”,选拔加速推进青年骨干管理团队培养,建立起适合年轻人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市场化人才,为管理人员队伍注入活力。同时公司继续通过加强烹饪专业校企合作,引进并留住订单班新人。通过加强现有员工整体技能培训,提升现有人员技能水平。

  (五)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

  2019年,公司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活动,彰显品牌,所属企业丰泽园饭店为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圆桌峰会午宴奉上了鲁菜经典菜肴。全聚德、仿膳饭庄等在京门店接待了埃及总统、智利总统、塔吉克斯坦总统、亚美尼亚总理等近200名贵宾。特别是2019年国庆节期间,公司核心区门店停业配合大庆活动,各企业抽调优秀服务人员服务观礼台贵宾,员工积极参加群众游行方阵等,我们以为国服务的政治站位,为民服务的真诚与热情,确保了安全与经营两不误,体现了老字号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同时也宣传了品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表扬与肯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集团母公司及35个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期合并范围新增2个子公司,为长春四川饭店、全聚德长春店;减少2个子公司,为聚成德、鸭哥科技。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长:卢长才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聚德”)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2:00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超过全体董事会成员半数的董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公司原董事长退休辞职,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同意董事卢长才先生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代行董事长职责。本次董事会由卢长才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需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110ZA32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067.29万元,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9,137.51万元,减去2019年度中分配的5,552.3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共计64,652.45万元。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餐饮及食品业务的影响及公司2020年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08,463,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850.78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2,801.66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110ZA2319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4年6月向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计2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38,244,674.5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10.81万元,用于全聚德仿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累计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7.5亿元,产生收益1,458.0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金及收益已到期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95,643,760.93元。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2320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全聚德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项目选址、政府用地规划变更等原因,全聚德出于审慎考虑,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延迟,但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17)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16)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卢长才先生、霍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0-18)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内容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将在授信总额度内综合考虑需求与成本,以期以最低的综合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直接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全部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1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卢长才先生、霍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立董事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严格监管。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直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2020-19)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20)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增补白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白凡先生的简历如下:

  白凡,中国国籍,男,汉族,196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印染厂厂长助理、总会计师、副厂长;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白凡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白凡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21)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2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6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9.《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为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不作为议案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4)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5)。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证券部(507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4月29日)。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507室)      邮编:100051

  (3)联系电话:010-83156608             传真:010-83156818

  (4)联系人:闫燕   王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6;投票简称:聚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20年5月6日召开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截至2020年4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绪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共计64,652.45万元。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餐饮及食品业务的影响及公司2020年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按现有总股本308,463,955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850.78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2,801.66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3)公司编辑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合法公允,结算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不会因此导致公司的业务活动被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体系及经营情况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其业绩良好且发展稳定,财务公司可以为本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公司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自担任该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实履行了审计结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7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5,343,95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1元。截至2014年6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75.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824.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10.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075.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813.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261.3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10.81万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累计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0万元,产生收益1,458.0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金及收益已到期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10.8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750.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56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1月31日经董事会第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8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三次审议通过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750.73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1,489.3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1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期后事项

  为抗击疫情,渡过难关,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本公司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9,564.38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部分业务。

  1.房屋租赁

  2020年度,公司预计将承租3处关联方房屋。包括: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2020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66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2020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200万元。

  (3)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烤鸭店及四川饭店。按照经营情况预测,第一年租金预计为150万元左右。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免租期内,尚未发生租金支出。

  公司拟将2020年承租关联方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200万元。

  2020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出租公司一处房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2020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18.27万元。

  根据上述房屋预计租金及其它预计金额,公司拟将2020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800万元。

  2.产品和服务

  公司2020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和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公司拟将2020年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

  3.金融服务

  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的交易限额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50%。

  (2)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重新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1.2020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卢长才先生、霍岩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442,523.2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3层。截止2018年12月31日,首旅集团总资产1,172.99亿元;净资产495.97亿元;营业总收入757.99亿元 ;净利润13.12亿元。

  2.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颖;注册资本3,076万元;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场地租赁、食品工业专用设备的开发;技术培训;劳务服务等;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79.54万元,净资产4885.91万元,收入190.48万元,净利润-48.58万元。

  3.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中鹏;注册资本7,500万元;主营业务:住宿、餐饮等;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44号;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774.55万元;净资产为:8,873.59万元;营业收入为:11,349.42万元;净利润为:315.2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首旅酒店持有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100%的股份,首旅集团直接持有首旅酒店33.68%的股份、间接持有首旅酒店0.04%的股份。

  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等;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969,433,868.75元,所有者权益2,450,570,473.39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45,329,591.18元,净利润90,184,783.62元。

  5.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宝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零售、批发日用品等。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远洋·戛纳小镇)销品摩尔项目第1座0单元101号房。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2.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子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首旅集团财务公司12.5%股份。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5.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0年,公司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类,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83号房屋,用于丰泽园饭店的经营,2020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66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四川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的房屋,用于四川饭店的经营,2020年度房屋租金预计支出为200万元。

  3.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烤鸭店及四川饭店。按照经营情况预测,2020年租金预计为15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由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租赁房屋进行酒店经营。2020年度房屋租金预计为318.27万元。

  5.公司2020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和提供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公司拟将2020年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

  6.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相关的交易限额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50%。

  (2)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重新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经营业务涵盖酒店服务、餐饮服务、交通服务、商业服务、旅游旅行服务及旅游地产六大业务板块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一定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合法公允,结算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不会因此导致公司的业务活动被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9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直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拟购买的产品类别:银行结构性存款。

  3、拟购买产品期限:单笔结构性存款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授权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授权实施:提请股东大会直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3、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公司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公司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20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就该授权事宜无须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致同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奚大伟,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IPO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以及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力,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7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1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奚大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9年,李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继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5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奚大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力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会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任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时,帮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管理,发挥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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