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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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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费率方案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调整为0.8%,托管费率由0.25%调整为0.2%。

  二、《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修订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

  修订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三、《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修改进行同步修改,《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修订自2020年4月15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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