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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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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0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7号),现将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被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起诉。远东租赁于2019年5月8日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因作为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当日被冻结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5906万股,以及以上市公司股份为信托财产设定的两份信托受益权,对应股份分别为790万股和386万股。上述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6%。你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并获知股份冻结信息,但至今仍未披露信托受益权被冻结事项。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你公司应吸取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将根据四川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四川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0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披露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7号),后经与台海集团核实,其通过信托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信托受益权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信托受益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冻结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公司股份比例起始日司法冻结

执行人名称

原因
台海集团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903,2820.91%2019年5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正灏7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860,6390.45%2019年5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
合计11,763,9211.36%——————

2、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

2019年10月,台海集团通过“陕国投·正灏7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3,860,639股股份已全部被动减持,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766,462股,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3,282股,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73,669,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0%。台海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42,140,000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 91.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365,766,46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8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8%;信托受益权被冻结涉及股份7,903,28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

3、情况说明

公司一级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被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起诉,远东租赁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台海集团因作为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及两份信托受益权被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受益权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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