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出具的《关于减持新力金融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海螺水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3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实现投资收益,海螺水泥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海螺水泥作为持有新力金融5%以上大股东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1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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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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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表所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外,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间,海螺水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1,200,000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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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螺水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是海螺水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海螺水泥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海螺水泥减持期间及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海螺水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