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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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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1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4月9日系统自动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88.26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69,004股,募集资金总额717,729,998.9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354,5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3,375,398.94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847.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2,281,551.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是指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产品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86%,公司货币资金为51,299.60万元,本次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49%。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2019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2019-016号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中的“最近十二个月”指2019.4.11-2020.4.11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赎回及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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