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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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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745,446.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674,544.6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7,070,901.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2,585,204.86元,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9,656,106.57元。鉴于公司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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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贵细药材等药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医药公司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由自建的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通过零售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人民同泰APP等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主要经营品种包括药品、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等。

  2、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

  经营模式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

  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公司与国内多家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医疗客户,主要包括三甲级、二甲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二是商业客户,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三是第三终端客户,主要包括单体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药企资源、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

  经营模式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医药流通业务。受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人口基数不断增长及人口结构老龄化等因素影响,中国人均医疗卫生支出持续增长;伴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医药流通行业整体规模保持稳步增长。

  在带量采购、分级诊疗、医保控费、限制辅助用药等一系列医改政策的影响下,行业资源不断向龙头企业聚拢,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凭借规模化优势和更强的成本控制及运营能力,借助政策契机努力实现整体运营质量与效益双提升;跨地域性企业在黑龙江省网络搭建不断完善,配送能力不断加强,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是我国新医改正式启动的第10年,随着医药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行业结构大规模整合和深度调整,药品流通行业连锁率和集中度均有所提升。两票制基本在全国落地执行,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边际影响减弱;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医保DRG支付制度改革等实施,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外延式增长和积极开发终端市场的内生式增长方式将持续,医药流通企业积极向从事药品销售及市场推广的分销商向服务商转变,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有望不断增强。零售药店发展迎来新机遇,未中标产品由医院临床终端市场转向院外药品零售终端市场,但采购价格下降使药店盈利空间压缩。同时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深入推进和实施,零售药店的规范化经营要求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带动零售药店行业整合。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8)》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略有回落。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1,58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7.7%,增速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4,317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0%,增速与上年基本持平。按销售品类分类,西药类销售居主导地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2.2%,其次为中成药类15.1%,医疗器材类4.8%,中药材类3.1%,化学试剂类0.7%,玻璃仪器类0.1%,其他类4.0%。

  2014-2018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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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根据《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8)》数据,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671家,下辖门店255,467 家,零售单体药店233,596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489,063家,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52.20%,药品零售市场集中度及零售连锁率不断提高。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种药品需求波动较小,仅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或季节性。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部,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高发。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通过连锁店完成,截至报告期末,直营门店数量为309家,并已在省内市、县等多地区开办旗舰店。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管理系统数据,2018 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医药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27位;公司旗下医药连锁店“人民同泰”的销售总额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中排名第24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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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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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是中国医药流通市场发生深刻变化的一年,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医保DRG支付制度改革等政策落地。带量采购全国扩围,药品价格继续降低,用药结构持续改善,随着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深入推进和实施,零售药店的规范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医药行业进入调整和优化时期,医药流通企业通过持续兼并与重组,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复杂多变的行业发展形势,公司积极创新经营管理,调整经营策略,持续增加经营品种,进一步完善网络布局,加强终端渠道控制,拓展配套增值服务,向主动营销转型,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有效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5,388.45万元,同比增长18.41%;净利润26,733.45万元,同比增长3.6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经营环节质量控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修订质量管理体系,从“风险、机遇、对策、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报告期内,在第40次全国医药行业质量(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会上,公司物流中心的三项课题荣获“一等成果”。

  2、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品牌保护。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管控权限手册,重新修订部门职责,提升经营活动效率;公司以商标管理为切入点,在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维护公司权益。

  3、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公司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以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及系统安全管理,调整硬件资源和网络结构,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积极开展信息系统数字化转型,深入挖掘批发、零售、物流、医院等各个业态经营创新管理需求,设计数字化升级方案,为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供信息保障。

  4、启动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员工职业生涯通道。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三项制度改革,完成组织机构及核心职能优化,实施“新时代青年人才库”建设,人力资源各模块的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同时加强专业服务培训和绩效考核,激励和选拔有创新能力人才,搭建多层次的员工职业生涯通道,持续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技能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播企业正能量。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从商有德,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充分展现公司的社会责任感。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我是小药童”公益活动,通过“药童”角色互动方式,使青少年儿童进一步了解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精神;公司组织员工无偿献血活动,员工用实际行动来履行一个公民的光荣义务,表达回馈社会、关爱社会的真挚情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多场次大型义诊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疾病预防水平,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医药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08,906.91万元,同比增长21.12%。报告期内,受药品带量采购、零加成、药品招标降价等因素影响,药品价格下降明显,医药批发企业利润空间收缩,行业竞争加剧。为此,公司根据市场和行业政策变化,积极开展营销转型,通过加大医疗市场开发力度、丰富品种结构、多方面开展增值服务等措施,继续做大各类终端市场,公司批发业务销售额实现增长。

  一是丰富产品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完善网络布局,深化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增强终端渠道掌控力度;重点跟踪新上市、通过一致性评价及新版基药目录品种、关注国家药品带量集中采购试点进展及国谈品种,全面优化及扩充品种,丰富产品资源,有效争取地区配送权。

  二是提升终端市场掌控力,加强基层市场拓展。

  (1)研判行业政策导向,加大渠道下沉力度。报告期内,针对城市公立医院市场,公司紧跟国家医改政策导向,抓住医院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不再限制采购的契机,加大在省内主要肿瘤医院的销售;保持与重点医疗机构客户良好合作关系,医疗销售实现稳步增长;进一步扩大民营医院的市场网络覆盖率,充分发挥现代物流技术及渠道优势,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加强外埠及县域医疗市场覆盖。

  (2)积极实践营销转型,开展延伸服务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千店联盟”项目,紧密与客户合作关系;开展物流延伸服务项目,为多家医疗机构开发“微机扫码入库系统”及进行低温冷库改造,增强与下游客户的粘合力。

  (3)加强应收账款及资金动态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实行账龄预警分析,对应收账款加大定期清收考核力度,合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强对库存商品管控,降低存货周转天数,优化客户资源,增加信用考核,持续改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通过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和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开展。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09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27家,市外门店82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加快新药特药及名优品种引进;持续打造DTP专业药房、院边药店,突出品牌、服务、质量优势,继续强化品牌价值和吸引力;与互联网医院开展合作试点,建立远程审方中心,开展用药咨询指导,新药特药零售药店获“医保双通道药房”。报告期内,医药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4,560.45万元,同比增长5.95%。

  一是完善门店网络布局,加强厂商战略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门店网络建设,深耕细作区域市场,升级改造门店,提升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继续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拓展业务空间,实现强强联手,互惠双赢。

  二是加快新品引进,降低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品种结构,全面扩充品种,加快“国谈”、“4+7”品种进店速度;公司开展内部挖潜,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行品种绩效考核,优化供应链流转过程,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消费便利性。报告期内,公司运用互联网理念,成立远程审方中心,注册13名执业药师,对全部门店提供远程审方服务,开展用药咨询指导,提升消费便利性;拓展O2O业务,入驻美团、饿了么、京东到家等APP,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提升线上影响力和平台端的销售增长。

  四是打造DTP专业药房,承接处方外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医改趋势,大力推进与厂家战略合作,进一步丰富DTP品种,截止目前,成立DTP专业药房4家,逐步实现DTP药店与院边店协同发展;对慢病及处方药进行专业化管理,开辟慢病专柜、专区,配备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售后服务等,承接处方外流市场,培育新增长点。

  3、物流配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恒温库,改造低温走廊,扩建饮片库,增设特殊管理库房等,对库房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满足国家监管要求;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对设备系统能耗进行统计分析,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充分利用物流资源优势,稳步推进第三方物流业务,提升公司效益;报告期内,物流中心积极参与并承办行业活动,获得由全国工商医药业商会颁发的“2019年度医药冷链最佳物流中心(基地)”,参与起草《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

  4、专业医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丰富医疗服务内容。“世一堂中医馆”积极拓展医疗服务项目,紧抓临床疗效;持续开展学术讲座与岗位培训,医护人员理论水平与专业技能水平稳步提高;为满足患者需求,新开立“世一堂中医馆鸿翔中医诊所”,让更多患者能享有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中医馆影响力不断提升。“三精肾病医院”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更好地方便患者就医,更新医疗设备近30台;透析科与“析之助”血透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开启透析患者智能接诊服务,实现信息科学化管理。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8。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3租赁应收款;4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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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③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④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的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4家子公司,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

  董事长:刘波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745,446.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674,544.6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7,070,901.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2,585,204.8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9,656,106.57元。

  公司近三年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公司章程》中“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现状及长远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集中在医药批发业务,2019年批发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6%,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自两票制等政策实行以来,公司医疗销售占比提升,现金流周转快的调拨业务下降,加上医疗改革带来的医院回款账期的延长,使得流通企业的现金流更趋紧张,企业对资金需求急剧加大,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用资金比例仍然较大,达到 31.9亿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用于补充经营资金的短期借款余额为5.24 亿元,此外,为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保证偿债能力,公司仍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偿债和经营周转。

  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主要为:

  批发业务方面:带量采购、GPO、动态调价等举措进一步压缩产业链价格空间,市场竞争激烈,为稳固区域市场地位,公司将顺应行业形势积极发展,实施战略转型,加大医疗市场、零售终端开发力度,强化品种引进力度,多方面开展增值项目合作,进行主动营销,为此公司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

  零售业务方面:公司将创新经营模式,充分发挥“人民同泰”零售品牌效应,加大门店拓展力度,加快DTP 药店布局,提升门店盈利能力。

  因此,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以便今后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临2020-010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存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损失93,764.49元;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为21,783,052.45元。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0-011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银行协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0年度拟向中国银行道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5亿元,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以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0-012号))

  十、审议通过了《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三、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十四共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上午11: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共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

  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以下简称“辽宁分所”)具体承办。辽宁分所于2012年7月25日成立,已取得辽宁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2114)。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14层H号。辽宁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张彦军,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张彦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7年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黄声森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该所的基本信息、项目成员基本信息、审计收费等情况。认为该所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且目前正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2019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拟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以及随着设备升级改造长期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存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93,764.49元。

  (一)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情况

  2019年度拟报废及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421,902.98元,账面净值为153,677.14元,报废损失为46,673.69元,处置收益为140,438.18元,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93,764.49元。具体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电子设备原值为700,646.79元,净值为33,608.88元,报废损失为33,608.88元;

  2、机器设备原值为151,249.19元,净值为10,613.31元,报废损失为10,613.31元;

  3、运输设备原值为1,570,007.00元,净值为109,454.95元,处置净收益为137,986.68元。

  (二) 存货核销情况

  2019年度由于所属子公司经营方式转变,蜂银软胶囊等产品停产,原材料明胶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拟核销前期已全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核销金额为53,454.56元,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19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21,783,052.45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依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对年末应收款项做出了合理估计,对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066,052.4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的规定,公司本年度对出现减值迹象在建工程项目医院综合楼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方法采用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确定可回收价值,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值为119,937,083.24元,评估价值为62,163,000元,评估减值57,774,083.24元,已计提57,057,083.24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17,000元。

  三、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1,689,287.96元。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以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武滨先生、韩东平女士、哈书菊女士沟通并获得认可。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对于《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该议案所述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交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经我们认可后,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该议案所述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交易,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镇平

  注册资本:250,701.9076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西四大街68号

  主营业务:按直销经营许可证从事直销。购销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按外经贸部核准的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以下仅限分支机构: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医药商业及药品制造、纯净水、饮料、淀粉、饲料添加剂、食品、化妆品制造、包装、印刷;生产阿维菌素原药;卫生用品(洗液)的生产、销售;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日用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91,556.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1,318.20万元,营业收入为846,427.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71万元。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74.82%的股份。该公司信誉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二)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鹏浩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主营业务:药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医疗器械、消毒产品(不含危险易毒品);企业营销策划。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45,064.73万元,负债82,835.53万元,所有者权益-37,770.79万元,营业收入170,747.96万元,净利润736.93万元(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

  (三)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艳军

  注册资本:9,388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77号

  主营业务:动物诊疗活动;宠物美容;销售液体石蜡,供热;农、林、牧产品,宠物食品、用品;生物制品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兽医技术服务;租赁汽车、房屋、场地;家禽养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98,791.85万元,负债60,873.12万元,所有者权益37,918.73万元,营业收入24,243.50万元,净利润3,040.83万元(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导致本公司在采购及销售方面与哈药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发生一定的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组成部分。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

  1、商品采购价格: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采购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方式和采购定价原则基本是一致的,根据各关联方采购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商品销售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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