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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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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7,538,2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仪器销售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

  ①多品牌、多品种经营

  公司采取多品牌、多品种的经营模式,注重分销渠道的品牌建设和服务质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选择拥有品牌优势、质量优势和技术优势的仪器制造商作为公司经营产品的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正式代理的仪器品牌近20个,业务涉及的仪器品牌超过200个,能够提供超过3,000种型号的仪器产品。公司客户涉及电子制造、通讯及信息技术、教育科研、航空航天、工业过程控制、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众多行业和领域,产品种类越丰富,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度就越高,这是服务商相对仪器制造商所特有的优势。

  ②配备专业的团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支持

  仪器的精密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仪器综合服务商必须贴近客户、快速响应,这就要求跨地域经营的仪器综合服务商必须通过建立分支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团队为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公司作为全国性综合服务商,除北京总部外,在上海、南京、苏州、深圳、西安、武汉、成都等地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服务范围覆盖了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初步形成了全国性的营销网络,能及时迅速的响应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采用“销售员+产品经理+技术工程师”的团队合作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其中,销售员主要负责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商务沟通内容;产品经理主要负责推荐仪器品牌和具体产品型号;技术工程师负责解决测试方案、实际操作应用等技术问题。团队分工合作的方式,有效保证了一站式服务的高效执行。

  ③以IT系统为支撑的运营管理模式

  产品和服务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利用先进的IT系统,如ERP系统、CRM系统、E-HR系统、OA系统等,统一管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业务流和信息流,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效率。

  (2)业务流程

  公司的销售业务主要采用订单销售模式,即通过收集客户信息、市场推广等活动,由销售人员获取客户订单,在综合考虑交货期、客户信用、销售利润率并经审核通过后,通过IT系统将订单汇总到公司。公司仓库无备货或不足部分由公司集中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根据指令将货物发运给公司仓库。此后,公司仓库根据销售订单,将货物发运客户所在地的分公司,以客户自提、上门送货、专业运输公司配送等形式移交货物。销售完成后,视客户需求,公司向其提供仪器使用培训、计量校准、维护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

  公司仪器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中间商业务为辅,其中中间商包括仪器分销商、贸易商及服务商等。公司从事中间商业务,一方面由于公司作为仪器厂商的授权代理商,为部分产品的供货平台,需向其他分销商提供现货;同时代理商之间由于库存差异,需要相互调货。另一方面仪器的最终用户分布广泛,通过中间商可形成更广泛的客户覆盖。

  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电子制造、教育科研、通讯及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领域,这与我国电子测量产业整体发展状况一致。

  2、仪器租赁业务

  公司通过综合分析客户的测试目标、应用方式、现有仪器状况以及预算情况,为客户提供电子测量仪器的经营性租赁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降低客户综合投入以及规避技术风险。比如,由于市场订单的不确定性,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订单的变化调整产能,在生产高峰时期,通过租赁相关仪器,可以解决高峰期生产的实际需求。此外,对于一些中短期项目,特别是一些有较高不确定因素的研发生产项目,通过租赁仪器的方式,可以快速获得研发、生产必备设备,有效避免财务风险。

  (1)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仪器租赁业务属于经营性租赁。公司用于出租的仪器主要来源于自营租赁仪器和从第三方租入的仪器。

  由于国内租赁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同时受限于自身资金实力,公司自营租赁仪器种类和数量尚不丰富,在自营租赁仪器无法满足客户租赁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一般通过向第三方租入仪器的方式满足客户需求,以控制整体经营风险。公司对自营租赁仪器的选购标准十分严格,一方面分析租赁客户对仪器类型的偏好,挑选市场需求量稳定的仪器;另一方面高度关注仪器的生命周期与技术走向,选择生命周期较长、更新换代较慢、稳定性较高的产品

  (2)业务流程

  客户提出租赁需求后,由公司租赁事业部技术人员沟通技术和应用的适用性,业务人员提供仪器机型和报价,双方协商确定后,客户下达订单。仪器租赁要求的交货时间较为紧迫,通常要求一个星期内交货。在公司仓库无备货或在租仪器无法满足交货期限的情况下,公司以转租赁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租赁服务,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在仪器出租到期且客户不续租的情况下,经计量校准后,公司将仪器重新入库。

  作为国内仪器租赁的先行者,公司于2006年开始面向国内电子制造、半导体和通信企业开展仪器租赁服务,建立了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团队和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体系。

  3、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指面向客户在电子测试应用方面的需求,提供包括技术咨询、测试方案设计、软硬件选型与集成,必要时为客户进行软件开发在内的全面测试应用解决方案。

  相比仪器销售业务,公司在测试方案咨询阶段、方案实施保证阶段以及资产长期管理阶段提供了更为复杂、综合的增值服务,主要体现在:①在测试方案咨询阶段,系统集成业务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测试流程设计、硬件系统设计、软件系统设计,以达到客户的综合测试目标;②方案实施保证阶段,系统集成业务需要根据客户的测试目标,按照测试方案将硬件、软件进行集成,搭建测试系统环境;③在仪器长期管理阶段,系统集成业务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对测试系统进行硬件、软件的更新和升级。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对行业发展的判断,自主研发了多项测试应用系统,获得了6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电磁兼容测试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太阳能光伏测试系统、无线充电测试系统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较多成功案例。

  (1)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系统集成事业部承担测试应用系统的硬件设计和软件开发工作。针对每个具体的系统集成项目,成立项目组来完成系统开发工作,项目组成员包括:

  ①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控制,承担项目需求分析、系统框架搭建、测试流程设计等工作,并负责分配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工作;

  ②产品经理,负责项目硬件环境设计、仪器选型和硬件连接等工作;

  ③软件工程师,负责系统软件的开发、调试工作。

  项目组根据客户特定应用的技术要求(或标准、或规范),通过充分了解应用的技术要求和工作对象,确定可以量化的技术参数,来设计系统(或项目)的工作原理图、连接线路图,提供应用解决方案(或项目建议书、技术方案)。系统集成项目实施时,项目组将向客户提供包括仪器选型、硬件集成(安装、连接、调试)、软件开发等多项服务,以完成该项应用的测试要求。项目完成后,系统集成项目组将已开发完成的成熟系统进行标准化,形成标准文档,通过销售团队进行市场推广,从而在类似行业客户中形成复用。

  (2)业务流程

  项目组首先与客户的测试应用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了解其具体的测试目标、应用环境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变化,经过综合评估后确定测试内容和指标,制定测试方案,并明确所需仪器的类别、软件接口需求和功能,必要时确定仪器的型号。经客户审核通过后,按照既定测试方案搭建测试系统,交付客户验收。在方案实施保证阶段、仪器长期管理阶段,公司同样会向客户提供仪器使用培训、计量校准、保养维护、技术咨询、升级更新等服务。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平稳发展。由于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应用于存在复杂测试需求的领域,目前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集中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研发机构。

  4、商业保理业务

  2017年公司投资设立东科保理,致力于创新金融解决方案,为生产、贸易领域优质客户提供贸易融资、账户管理等综合性服务。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东科保理拥有一只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和长期从业经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建立了高效的业务运营能力和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为行业内的上游仪器生产厂商和下游中间商提供较为完备的商业渠道融资服务,与公司其他主要业务形成良性的互动和补充。一方面公司对行业全面深入的了解能够协助保理业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快速挖掘优质目标客户,合理控制尽调、收款等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保理业务为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的融资支持也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形成更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5、招标代理业务

  2018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并购了东方招标。东方招标主要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包括向客户提供招投标法律政策咨询、策划招标方案、编制招标过程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服务。

  东方招标是国内较早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之一,一直专注于科研仪器设备的招标代理业务,在该领域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可以为招标方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新增招标代理业务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中科院下属研究所、国家政府机构、高校、大型企业、医院等,与公司其他主要业务在服务内容和客户群体方面具有互补性,能够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加强业务协同,确保多条业务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综合服务能力。

  6、公司主要产品

  电子测量是测量领域的主要组成部分,泛指以电子技术为基本手段的一种测量技术。利用电子技术实现测量的仪器,统称为电子测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种类众多,按照其基础测试功能,可划分为以下几大类:

  ■

  公司作为电子测试测量领域领先的综合服务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商业保理和招标代理在内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业务+产品+服务”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公司在不断拓展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线的基础上,结合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全国营销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商业保理和招标代理等多种专业服务;同时配套方案设计、产品选型、计量校准、维修维护、升级更新和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可以有效解决由于仪器的精密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测试要求的复杂性给客户采购、应用和管理等方面带来的难题,从而帮助客户降低商务成本和测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测试效果,一站式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采取多品牌、多品种的经营模式,配备专业的团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支持,辅之以控制资金风险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以IT系统为支撑的运营管理模式,使销售业务能够有效的运转和扩张,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

  上市后,公司通过投资和并购拓展了商业保理和招标代理业务,进一步从行业供应链金融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方面完善了公司的综合服务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在“业务突破,提效降本,转型升级,文化落地”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指导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在这一年中,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其中仪器租赁、系统集成、保理和招标等增值业务增长迅速,为公司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奠定了基础;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业绩考核指标全面达成,完成了预留股权的授予工作,公司上市后的首次股权激励进展顺利,起到了激励员工,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成立OBS(东方中科业务管理系统)办公室,建立可持续完善的方法和体系,支持各业务部门的绩效和改善,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为后续产业并购的投后整合提供体系保障和人才储备;建立健全并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推动产业项目并购工作做好了制度准备;通过建立成才、英才、育才等灵活多样的人力资源培养体系,完善了公司各序列的人才梯队建设;将党、团建设与公司管理工作有效融合,根据重塑的公司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组织行之有效的宣传实践活动,在全员推动企业文化落地。

  作为“2019-2021”三年战略发展规划的开篇之年,公司2019年全面完成了既定经营目标。

  1、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812,066.93元,同比增长11.21%;实现利润总额87,985,933.44元,同比增长29.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112,519.16元,同比增长19.7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取得增长,其中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超过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利润率相对较高的增值业务(仪器租赁、系统集成、保理和招标)的营业收入占比有所提高。

  2、主营业务分析

  (1)仪器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行业化业务发展模式的推进,引导销售团队面向热点行业客户深入理解客户需求,提供满足客户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专业解决方案,同时针对公司产业头部客户覆盖较好、业务合作较为深入、客户认可度较高的情况,建立了大客户业务体系,确保了业务发展的扎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再次取得了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幅度,在是德、泰克等主要品牌的市场份额占比处于明显领先地位,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产品代理权,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公司与是德和泰克这两个主要供应商建立了技术服务战略合作关系,并不断深入,与其他品牌供应商维修部门也建立了密切联系,积极寻求合作。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服务种类日益丰富,包括:原厂、第三方的维修、保修、校准、计量服务,原厂配件采购服务、实验室检测服务、仪器维护保养服务、仪器安全使用培训服务、资产回收处置服务等,已经形成覆盖全国的一、二线产品技术服务服务网络,服务能力与质量不断提升,对主营业务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仪器销售业务实现稳定增长,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6.82%。

  (2)仪器租赁

  2019年是5G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元年,公司抓住这一重要产业发展机遇,围绕重点地区的重要客户的相关测试需求,加大自营租赁资产投入,加强客户覆盖与深入,同时加大中、长期租赁业务的比例,形成较为持续的业务收入。同期公司通用测试仪器租赁业务也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仪器租赁业务增长较快,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8.97%。

  (3)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业务在去年止跌回稳的基础上,2019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较去年同期增长85.27%。公司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测试领域的资源投入,取得了较好的业务回报,围绕新能源汽车三电测试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较为全面的测试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并逐步在客户端落地。公司会进一步聚焦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方向,加大测试应用系统研发投入,强化面向行业目标客户的业务推广力度,继续保持系统集成业务的高速成长。

  (4)保理业务

  2019年是保理业务继续保持了上一个财年的高速增长态势,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6.42%。围绕核心客户建立涵盖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全供应链保理业务业务,客户关系更为紧密,风险控制日趋完善,在仪器产业链中业务拓展也较为顺利。在此基础上,东科保理开始进行业务标准化建设,为下一步在跨行业客户中的快速复制做好准备。报告期内,东科保理充实了资本金,初步建立多渠道融资能力,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已经成为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中的重要一环。

  (5)招标业务

  2019年是公司并购东方招标后的首个完整财年,在国家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的情况下,招标业务稳步发展,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8.91%,全面超额完成了并购时的业绩承诺,作为公司上市后首个重大并购项目,为后续的成功并购树立了标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②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到本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不存在债务重组,采用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③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④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9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9年年度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董纪昌先生、张树帆先生、金锦萍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止2020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157,538,2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含税)。如遇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可按回购股权部分调整分红股本基数。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关于预计2020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董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关于预计2020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刘国平先生、伏谷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的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东科保理法人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故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董飞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完成投资达到可使用状态申请结项。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决定将相关募集资金投入5G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递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董纪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一职,现递补徐帆江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

  徐帆江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北京航天飞控中心、中科院软件所、中科院重大科技任务局等单位,现任中科院软件所天基综合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执行主任。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递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中科”)于 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24,500,000.00元后,于2016年11月3日存入本公司账户116,066,4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24,500,000.00元后,于2016年11月3日存入本公司账户116,066,4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201,696.47元,补充流动资金19,399,613.6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2,037,339.66元。(其中募集资金39,613,035.07元,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424,304.59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072,296.3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9,273,992.82元。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32,378.9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33,928.59元,结构性存款18,000,000.00元,合计18,333,928.59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9,273,992.82元,补充流动资金19,531,992.5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333,928.59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2,943,399.17元(其中2019年度收入503,326.49元),已扣除手续费17,942.19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2,174.10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情况及历次募投项目调整、变更情况,当前在实施过程中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实施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结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项目产生节余的原因

  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此外,公司通过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定期存放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投入承诺的募投项目,该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布核查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结构认为: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7日14: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至2020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股东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但上述股东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7.1及7.2两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7.1、《关于预计2020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7.2、《关于预计2020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8、《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12、《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3、《关于递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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