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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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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2, 21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21,190千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42,119千元,2019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79,071千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将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2,179,071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即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72,847,809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304,11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继续坚持以码头经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2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9.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对外经济方面,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1.5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0.9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8%。总体来看,我国进、出口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但增速放缓,对“一带一路”等国家进出口增速显著超过整体增速。

  港口行业发展方面,2019年,面对全球经贸环境总体疲软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中国采取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质量等积极措施,将外部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但在外贸增速放缓背景下,我国港口吞吐量增速亦有所放缓。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完成140亿吨,同比增长5.7%,增速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43亿吨,同比增长4.7%,增速较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港口集装箱吞吐量26,107万标箱,同比增长4.4%,增速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上下以推进“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管理为牵引,持续构建“四梁八柱”,全面提升执行能力,有效推动了港口运营管理上台阶。港口生产、经营、管理、建设、投资、党建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公司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8.11亿吨,同比增长4.5%,迈上8亿吨新台阶;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1.7万标箱,同比增长6.0%,剑指3000万标箱大关。与此同时,公司经营效益保持良好增长。

  (一)港口生产稳步增长。2019年,公司克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发挥一体化优势,加大揽货力度,强化服务保障,港口生产保持稳步增长。集装箱吞吐量稳中有进,水水中转完成732万标箱,同比增长2%。内贸业务完成348万标箱,同比增长9%;海铁联运完成80.9万标箱,同比增长34.5%,箱量排名跻身全国第二,“宁波舟山港—浙赣湘(渝川)”示范工程被评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宗散货吞吐量稳中有升,铁矿石接卸量完成1.42亿吨,同比增长4.4%,煤炭接卸量完成3796万吨,原油接卸量完成7983万吨,同比增长8.6%,液化油品吞吐量完成1751万吨,同比增长6%,砂石接卸量完成3564万吨,同比增长49.1%。滚装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完成25.2万辆,同比增长67.6%。

  (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体化优势进一步显现。全省港口生产一体化运营能力持续提升,宁波舟山港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穿山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连续3年突破千万标箱,是全球第二个突破千万标准箱的单体港区,梅山保税港区集装箱吞吐量增幅超过15%,矿石公司货物吞吐量连续3年突破亿吨,舟山港务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亿吨大关。南北两翼发展速度加快,嘉兴港务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同比增长15.1%和10.1%;温州港集团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同比增长6.8%和19.1%;大麦屿港务第一个完整年运营顺畅,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2万标箱,同比实现翻番;义乌港公司完成装箱量30.8万标箱,同比增长8%。码头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集装箱码头提效,不断强化船公司KPI考评力度,建立实施集装箱船公司操作配合度指标评价体系,全年平均干线船舶在泊效率达到120.5自然箱/小时,同比提升20%,创历史新高。积极开展集装箱船舶经济航速优服,累计服务船舶超1300艘次,为船公司节省燃油成本约3000万美元。港口作业能力进一步提高。4台桥吊、48台龙门吊以及多台门机、卸船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抵港投用。

  (三)基础管理更加扎实。安全管控有效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夯实,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着重强化镇海港区化工区等重点区域监管,港口安全环保防控体系日益规范。内部管理持续完善;发行45亿元低利率超短融,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全面预算管理、层级压缩管理扎实推进,资金归集成效显著,应收账款余额控制有力;人力资源不断优化,绩效薪酬体系日益完善,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卓有成效。“三会”运作健康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荣获首届“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称号。

  (四)建设投资富有成效。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梅山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稳步推进,梅山滚装码头、鼠浪湖西三区、光明码头LNG改造等工程项目逐步推进,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99米码头升级、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9#泊位减载靠泊批复等工作完成,港口能力持续释放。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合资成立上铁浙港公司,合资合作逐步深化。

  (五)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无纸化”成效明显。全面推进全程无纸化,我港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集装箱进出口“全程操作无纸化、物流节点可视化”的港口,全年完成进出口无纸化箱量416万自然箱,节省社会物流总成本9930万元,为客户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智能化”取得新突破。自主研发的n-TOS3.0运行平稳,初步具备支撑超大型集装箱码头生产的能力;智能理货系统实现技术性输出,在多个兄弟港口成功应用;宁波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远程控制改造项目投入运行,梅山公司远程控制桥吊、自动化龙门吊具备规模化试生产条件。“低碳化”迈出坚实步伐。宁波舟山港、温州港两个绿色港口创建项目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其中,公司绿色港口创建项目四年累计完成投资11.07亿元,实现节能量2.25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1.27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39万吨。穿山港区2个高压岸电项目建设完成,国内首艘使用双燃料的LNG拖轮投入运行,节能减排效果良好。

  (六)党的建设有力有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氛围更加浓厚。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百名干部破百题”和“百项创新促百效”活动,有力破解了生产、经营、管理、党建等领域的痛点难题。坚持把“融入式”党建与“强党建、促发展”工作相结合,支委议事制度得到规范,支部“晋级”、党员“登高”实现量化,“融入式”党建成果凸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无盲区”巩固提升年活动,清廉海港建设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群团工作等深入开展,各类典型不断涌现,公司首次获评“全国交通运输企业文化建设卓越单位”。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 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报表的影响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五(42)。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

  董事长:毛剑宏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25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杭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蒋一鹏、金星、郑少平、陈志昂、许永斌、杨梧、张四纲、吕靖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27号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郑少平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28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29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2, 21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21,190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42,119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9,071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2,179,071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72,847,809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304,11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30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31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32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33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0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20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融资品种包括:委托借款,境内外银行借款(含银团借款),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境内外公司债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16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2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杭州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平、监事林朝军、蔡琳琳、胡耀华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渊峰主持,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薪酬方案:对非公司发薪的股东监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股东监事实行年薪制,按照其所在岗位领薪;对职工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27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

  发现重大缺陷和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34号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27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次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2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毛剑宏先生、宫黎明先生、郑少平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二)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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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类别中,公司和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年预计金额450,000千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203,358千元,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起,易港通公司的平台业务结算模式变化,合作的外部集卡运输公司直接和该公司结算,减少了该公司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海港集团”)

  浙江省海港集团的前身为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30日。2015年8月21日,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5018室。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浙江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成立于2004年4月8日,2015年9月25日更名为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九楼。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管理,引水领航,拖驳船,码头租赁,装卸搬运,船舶代理,仓储,船舶电讯服务,港口铁路施工,港口机械、集装箱维修,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船舶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

  3、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嘉兴市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嘉兴港海盐码头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3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300,000千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3栋北102室,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由于公司董事长毛剑宏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2、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1,209,090千元,实收资本为1,209,09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大榭开发区D港区,经营范围——在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招商国际集装箱码头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集装箱装卸、堆放、仓储、拆装箱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集装箱维修服务;提供码头机械设施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维护和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Cyber Chic Company Limited持有其45%的股权,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为公司的联营企业。由于公司董事郑少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H.600179)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8年6月9日,注册资本为1,486,980千元,实收资本为1,486,980千元,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由于公司董事郑少平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近期因被债权人申请可能需要进行重整。

  4、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7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为2,408,313千元, 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88号开利大厦903室。主营业务: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堆存、保管、中转联运、港内货物路上运输及相关综合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箱、洗箱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报检;港口公用码头、堆场设施的建设、经营;起重机械维修(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内船舶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倒服务;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的出租;港口经营(包括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以港口经营许可证及其附证核定为准);质检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由于公司董事郑少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六)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2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止2019年末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普华永道中天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47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二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桂山,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现担任中国内地及香港风险及质量管理部负责合伙人。198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历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具有三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2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30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2, 21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421,190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42,119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9,071千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拟将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2,179,071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72,847,809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304,11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既保证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3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

  ■

  ■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3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拟作修改(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31)),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33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拟作修改(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31)),现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34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拟作修改(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31)),现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35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2019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年内,根据公司2019年资金安排,以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为限,申请2019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均为人民币160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20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推进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0-03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毛剑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郑少平、陈志昂、杨梧、吕靖、张四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徐渊峰、胡耀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蒋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石焕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引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唯一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为特别决议;该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入江、孙雨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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