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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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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3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5、产品期限:96天

  6、产品起息日:2020年03月27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06月29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3.60%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产品风险水平:低风险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和范围,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5.62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吉华集团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一、购买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凤凰银鸿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8,000万元

  4、产品期限:366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2月28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7.2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本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于浙江省内核心城市的办公、商业、物流以及较为创新概念或运营的共享办公、长租公寓等增值型和机会型新项目。在资金闲置期间,可存放或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2020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0,099,640.31元购买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万向信托-地产590号(阳光城信宜文澜学府(二期)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20,099,640.31元

  4、产品期限:116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23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6.8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2020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万元

  4、产品期限:10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3.4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 1、本产品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他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3)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类资产。2、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同业存单、利率债等具有高流通性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30%,AAA级以下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比不高于70%。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2020年3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万元

  4、产品期限:7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4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3.28%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 1、本产品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他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3)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类资产。2、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同业存单、利率债等具有高流通性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30%,AAA级以下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比不高于70%。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2020年3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融-融筑2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万元

  4、产品期限:366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10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1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8.1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向大连融创颢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受让大连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享有的本金为60,000万元的债权,并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300,000万元;进行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六)、2020年3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融-骥达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000万元

  4、产品期限:366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10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1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8.0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2020年3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西部信托·兰亭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期限:一年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10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6.75%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对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低于7亿元的应收债权,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所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应收债权转让日即开始回购应收债权,信托续存期内按照约定支付溢价回购款,信托到期支付回购本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八)、2020年3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佳合5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万元

  4、产品期限:278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17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2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8.3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受托人将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等。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九)、2020年3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505号(中南重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4,000万元

  4、产品期限:一年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1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7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8.0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信托资金用于向重庆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中南玖宸项目的开发建设。信托资产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包扣同业银行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等)以及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2020年3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4、产品期限:180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17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14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4.65%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因可转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本计划还可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资产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一)、2020年3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融-丰盈8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000万元

  4、产品期限:185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24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25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7.2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计划募集的4800万元信托资金受让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花创房地产开房有限公司48%的股权,并于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以信托计划项下募集资金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96.08万元进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其余不超过125003.92万元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原股东及项目公司作为对赌义务方向受托人承诺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的管理目标、受托人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精准投资回报等并与受托人进行对赌交易、向受托人承担对赌补偿款支付义务;进行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二)、2020年3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万向信托-地产646号(金科内江翡翠公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4、产品期限:281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31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8.3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三)、2020年3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6,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27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2.7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风险水平:中低风险

  10、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理财产品资金由资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的信用债(包括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金融券、超短期金融券、可转债等各类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者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含委托债权投资、券商定向投资管理计划等、以及前期已成立的存量委托贷款),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以及其他投资品种。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十四)、2020年4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性构型存款201442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4、产品类型:定期存款

  5、产品期限:91天

  6、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1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1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3.6%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产品风险水平:低风险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五)、2020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4,750,204.10元购买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万向信托-地产689号(中南海门湖光映月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4,750,204.10元

  4、产品期限:183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3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7.9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六)、2020年4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3,807,140.3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3,807,140.3元

  4、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日

  5、预计年化收益率:5-6%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范围: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七)、2020年4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尊元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万元

  4、产品期限:362天

  5、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31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8.2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理财产品的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八)、2020年4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7,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2.7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风险水平:中低风险

  10、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理财产品资金由资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的信用债(包括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金融券、超短期金融券、可转债等各类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者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含委托债权投资、券商定向投资管理计划等、以及前期已成立的存量委托贷款),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以及其他投资品种。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十九)、2020年4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7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2.7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风险水平:中低风险

  10、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理财产品资金由资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的信用债(包括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金融券、超短期金融券、可转债等各类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者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含委托债权投资、券商定向投资管理计划等、以及前期已成立的存量委托贷款),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以及其他投资品种。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585,269,745.76元,全部为闲置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权和210万股股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5%和0.3%。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就杭州道康置业有限公司诉杭州萧山放心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徐建初、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舜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238917.1.8447a7&user_)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权和210万股股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5%和0.3%,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0万股股权和210万股股权(证券代码: 603980,限售流通股)。以2020年3月3日为截点,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最低成交价为6.40元(前复权)。证券代码: 603980(限售流通股)含未来的送股、转增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为准及现金红利或债券兑息。

  350万股股权起拍价:2240万元,保证金:44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210万股股权起拍价:1344万元,保证金:26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2、拍卖时间:2020年4 月17 日10 时至2020 年4月18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

  3、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公司、其他组织参与拍卖的,也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或备案手续并经法院确认,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股权看样系竞买人自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不组织实地踏勘)。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 分钟。

  6、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股权,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8、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9、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14日14时前与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4月14日14时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10、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法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1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5月15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 2010001591767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1-82665157

  法院监督电话0571-8266515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网址:http://www.fayuan.xs.zj.cn/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060,965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权和21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5%和0.3%,该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并被司法冻结。如本次拍卖完成,萧然工贸将持有本公司108,460,965股股权。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就杭州道康置业有限公司诉杭州萧山放心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徐建初、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杭州舜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0 年1月8 日10 时至2020 年1 月9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14,0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萧然工贸发来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浙0109执5354号之三)获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权(证券代码:603980,限售流通殷)。2020年1月9日,竞买人徐杏花以96020000元最高价买受。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权(证券代码:603980,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徐杏花(身份证号33012195809292367)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徐杏花时起转移。

  2、买受人徐杏花应持本裁定及时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060,965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拍卖完成后股权变更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然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徐建初、沈素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于2019年12月30日公开拍卖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11,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萧然工贸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执3560号之三)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万股权(证券代码:603980,限售流通殷),拍卖保留价格为人民币87024000元,上述股票由受买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7024000元的价格竞得,现受买人已将拍卖款付至法院执行账户。

  法院认为,执行中采取的拍卖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子确认。由于上述财产现已被强制处分,依法应子解除控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华集团”,证券代码603980,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11200000股票的冻结。

  2、将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华集团”,证券代码603980,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11200000股股票以人民币87024000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上述财产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买受人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060,965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拍卖完成后,股权变更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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