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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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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双方拟利用自身资源,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

  2、本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泰广场7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19874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兰松

  注册资本:38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3-02-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与维护,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承包及施工、机场场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铁路运输服务,新建铁路临管运输,水务、环保、城市综合体、管廊设施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工程咨询,工程勘察,铁道行业工程设计,工程试验检测、工程测绘、工程计量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须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配件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简介: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世界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成员,是以工程施工总承包为主的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特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拥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四项特级资质和铁路、建筑、市政、公路行业四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所属建筑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所属二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是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唯一一家拥有“六特六甲”的企业。拥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环保、钢结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及建筑装饰装修、电子与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测绘甲级、勘察乙级资质,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A级资质。

  说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一)《合作框架协议》

  1、合作原则

  坚持优势互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坚持平等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坚持依法合规,提高合作水平;坚持长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2、合作机制

  为促进合作顺利进行,加快合作步伐,双方同意建立高层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举行高层互访、信息交流,探讨和推动合作重大事项,及时协商解决合作开发与建设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合作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合作内容及方式

  根据甲方的投资项目,结合乙方的施工、设计资质及能力,双方拟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甲方将其在国内的投资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或其他形式交由乙方施工,甲方发包价格就具体项目双方共同商议,乙方优质高效完成所承揽任务。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合作协议》

  1、合作原则

  坚持优势互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坚持平等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坚持依法合规,提高合作水平;坚持长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根据甲方投资的茂名森邻四季2期三、四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结合乙方的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双方拟对该项目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甲方负责该项目在当地的规划、立项、征地、建设方案、建设资金等前期策划工作;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根据甲方的资金到位情况,乙方可以承担部分建安工程的垫资建设,垫资部分资金甲方依照银行同期利率上浮20%返还乙方,垫付比例和垫付周期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就该项目的合作关系结束之日止。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结束就该项目的合作关系,被通知方应同意解除,并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完整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对公司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随着未来实质业务的开展,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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