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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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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1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4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雪峰先生、吴奕中先生、黄颖灵女士、张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文红星先生、李备战先生、李笛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李雪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提名吴奕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提名黄颖灵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提名张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提名文红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提名李备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提名李笛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号)。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4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次会议根据本届监事会提议,提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王宇先生、隋红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王宇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隋红刚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号)。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2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雪峰先生、吴奕中先生、黄颖灵女士、张波先生、文红星先生、李备战先生、李笛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文红星先生、李备战先生、李笛鸣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备战先生、李笛鸣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文红星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雪峰,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祥禾盛世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任监事;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上海盛世星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极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常州中庚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雪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雪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雪峰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正对其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尚未有明确结论,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产生影响。

  吴奕中,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4年至1998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南京东路分理处任会计;1998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事后监督中心任监督员;2010年至2017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陆家嘴支行任理财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奕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奕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颖灵,女,生于1962年,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至1994年,曾任职于四川省南充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会计主管;1994年调入天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部长、部长,审计法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起兼任公司董事。

  黄颖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2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颖灵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波,男,198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今,任上海光影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上海艺漩网络多媒体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上海一稿过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红星,男,196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任职于四川大学,主要从事财税、金融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项目管理及城市建设研究所副所长。

  文红星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文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文红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备战,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3年5月在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工作,1993年5月至1999年5月在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任主任科员,1999年5月至2002年5月,在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2002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备战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备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笛鸣,男,196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5月,任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2014 年 1 月,任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0 月起兼任顺威股份董事;2019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笛鸣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笛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本届监事会推选王宇先生、隋红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且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宇,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上海博辉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就职于澳洲杰罗莎酒庄驻上海办事处任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就职于上海杰莎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隋红刚,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定远德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隋红刚先生于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隋红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隋红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2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李雪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吴奕中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黄颖灵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张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文红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选举李备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选举李笛鸣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王宇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隋红刚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已经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5至议案7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4月26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何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八、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2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5号)。根据函件要求,公司应于2020年4月13日前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请会计师及律师发表意见。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件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定专门人员落实答复,并与会计师及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目前,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中介机构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鉴于此,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申请,此问询函延期回复。公司将与中介机构加快推进问询函的回复核查工作,公司预计不晚于2020年4月21日前取得中介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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