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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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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0-16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4,671,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43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4,124,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46,7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1%。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60,131,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2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窦 方旭律师、张安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申请4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614,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6%;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75,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58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4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8%;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9%。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58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4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8%;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9%。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明德学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58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4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8%;反对56,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9%。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窦方旭、张安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局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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