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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8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长青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5,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6、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9、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1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8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傅剑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会监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5,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6、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9、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事项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彭光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光剑:男,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MBA,副研究员,曾任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科研开发管理科科长,辐照开发室主任、所长助理,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副所长。最近5年均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裁、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

  彭光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a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20-02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20-02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诺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12,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根据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28万元至-17,219万元,假设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19万元;公司2019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为6,076.37万元,假设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指标按照2019年1-9月指标的4/3倍预测,则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8,101.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20.83万元;

  5、假设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2019年度相同,即8,101.83万元;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前述假设净利润持平,即为-25,320.83万元;

  情形二: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0.00万元;

  情形三:公司经营状况显著改善,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0.00万元;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1,697.03万股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元/股

  ■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后);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性状及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性状及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加快公司产业升级,提高集团化运营与管控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与一体化运作,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性状及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落实产业升级与一体化运作发展战略,持续推出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新品种并强化推广力度,加速内部产业整合,在完善内部管控的基础上强化产业一体化协同运作,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指导原则下,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制度和团队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同时,建设一支人岗匹配、担当敬业的高级管理团队,优化管理机制,激发核心团队的创新、创造意识。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与一体化运作,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预期规范使用,促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20-02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20-02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自查报告出具之日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自查报告》出具如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1月1日至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1月1日至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常务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彭光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光剑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彭光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光剑先生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已被公司监事会提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截至本公告日,彭光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彭光剑先生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裁、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彭光剑先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敬业奉献、勤勉尽责、忠实履行各项职责与义务,在公司规范运作与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以上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9、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第1至第4项与第7项至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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