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姚祖辉先生(代行董事长)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继续存续,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予以注销。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继续存续,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船柴吸收合并孙公司青岛船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7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动力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船柴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青岛船柴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中国动力下属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柴”)吸收合并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船柴”)。
中国船柴为中国动力全资子公司,青岛船柴为中国船柴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后,中国船柴继续存续,青岛船柴予以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事项涉及的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DKDQ98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501号
注册资本:5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德林
经营范围:船用主机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及售后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石油化工设备、汽轮机及辅机、风能原动设备、水泥机械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及售后服务;金属结构件、铸锻毛坯及机加工制造;货物进出口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4月7日,中国船柴股权结构如下:
■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合并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船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94032097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501号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德林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测试、销售船用主机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以上不含特种设备),以及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水泥和水泥制品机械、汽轮机及辅机、风能原动设备、金属结构,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以上不含特种设备),以及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4月7日,青岛船柴股权结构如下:
■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吸收合并方案
中国船柴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青岛船柴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人员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柴作为存续方继续存在,青岛船柴作为被吸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合并双方将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涉及工商、税务、无形资产等事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定执行。
三、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双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属于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合并双方注册及经营位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同一位置,青岛船柴经营已由中国船柴直接管理,吸并后将实现两个法人主体合一,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吸收合并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合并双方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中国船柴吸收合并青岛船柴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