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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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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京源环保 股票代码:68809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7,293,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4,419,98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7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未来股价下跌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0年3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62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25.56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未来仍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公司业务经营中无自主生产环节的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中无自主生产环节,生产及服务依靠外购、外协,其中整套水处理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和材料由公司直接对外采购;非标设备由协作集成厂家生产提供,协作集成厂家根据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并在公司委派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造下,进行非标设备的定制化生产及协作集成。报告期内,公司协作集成及外协成本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9.53%、19.70%和13.31%。

  虽然公司与主要协作集成厂家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主要协作集成厂家不能继续为公司提供定制采购和协作集成服务,公司将需要临时更换协作集成厂家,可能会对生产供应及时性、产品质量稳定性等产品生产采购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工程承包业务(EPC)中公司通过工程施工供应商完成安装施工部分。公司的工程承包业务(EPC)包括方案设计、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施工等内容。工程施工服务系工程承包业务(EPC)中所包含的一项附带业务,包括土建及安装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司委派人员持续跟进工程质量,确保质量符合客户标准,但是公司仍面临工程施工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二)下游行业集中于电力行业且客户集中度高,非电行业业务开拓的风险

  现阶段,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火电行业,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电力行业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10%、59.34%和87.03%。同时,火电厂上网电价和煤炭价的调整会影响火电厂的经营业绩和建设及改造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开拓情况和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由于该调整受到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了不利变动,则会对公司的业务开拓情况和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等事项产生不利影响。

  除火电行业外,公司正积极拓展核电、化工、金属制品等行业的客户,但目前在火电行业的客户集中度依然较高。如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拓展水处理领域的其他市场份额,不能使收入来源多样化,由于公司产品与下游火电行业产业的相关度较高,一旦火电行业的采购减少,下游火电行业产业的波动和集中的风险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火电水处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市场份额较低的风险

  火电水处理市场参与主体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同时电厂水处理服务内容较为宽泛,大部分行业内企业由于技术储备或者自身专业定位的限制,均专注于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系统设备,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公司火电行业的产品市场份额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约为1.28%-2.36%、1.35%-2.47%和2.55%-4.67%。未来,在环保整治力度不断升级、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的大环境下,具有技术及研发优势、专业化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的优质企业会进一步脱颖而出,大型企业也会有更多的市场机会。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及研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华能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2.30%、59.61%和75.84%,其中向华能集团下属公司销售收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74%、21.64%和58.18%。华能集团通过海宁华能间接持有公司0.23%的股份,并且最近一年单一客户华能集团收入占比超过50%,客户集中度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总计19,905.24万元,其中华能集团订单总计8,703.68万元,占比43.73%。若华能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减少,且公司不能持续拓展新的客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各季度获得的项目数量、规模不同,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的项目执行周期也不同,从而使得各季度完成的项目数量、规模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电力行业,电力企业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受北方冬季施工、春节假期等影响,很多项目集中在第4季度完成发货或施工,导致公司第4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此外,公司上半年受春节假期影响,1、2月完成项目较少,主要集中在3月以后发货或者施工。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

  同时由于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各季度确认收入主要受当期完成的项目数量、规模大小等影响,一般各季度间不会均匀分布。因此,公司相对单一的业务模式也可能会导致公司各季度收入和业绩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上升的收款风险

  公司对下游客户采用按合同分段收款的结算方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较高,分别为63.10%、64.66%和57.96%,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9.86%、61.76%和53.4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7、1.09和1.05,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受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75.69%、63.09%和58.66%,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呈变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总额合计84,923.3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收回金额52,717.82万元,占比62.08%;未收回金额32,205.54万元,占比37.92%,其中逾期未收回金额15,312.00万元,占比18.0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604.26万元,截至2020年1月31日已收回2,180.14万元,尚有31,424.12万元未收回。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均主要来自于电力行业,公司电力行业客户主要为各大发电集团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如为新建电厂,尚处于筹建期,其项目投资、资金预算及支出通常由上级决策及划拨;如为已有电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项目投资、资金预算及支出通常为自筹。各大发电集团的信用状况及付款能力不代表单个电厂的信用及付款能力。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若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力、下游客户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资产被抵押和质押带来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抵押所有房屋产权用于银行借款,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质押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297.7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6.84%。公司上述被抵押和质押的资产主要是房产和应收账款,是公司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资产。若公司不能及时、足额偿还相应银行借款,将面临抵押权人依法对资产进行限制或处置的风险,或因偿还上述债务导致的公司流动性不足的风险,上述情况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八)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92.11万元、-2,443.23万元和3,735.12万元。2017年和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受公司与上下游结算政策影响,成本产生的现金流出早于收入产生的现金流入,从而使得在此阶段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仍出现并持续,公司可能会存在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业务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对经营模式的改变及转型的风险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组织方式将发生部分变化,由目前的“非标设备定制采购、协作集成”方式转变为“核心部件自主生产及自主组装集成”的方式。若公司不能有效地组织各项生产资源,将可能存在由于生产方式部分改变带来的生产管理风险。

  (十)公司EP业务若无法通过性能验收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的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受电厂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自到货验收至性能验收时间较长且通常在1年以上。

  根据EP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客户首次性能验收完成后,如所有指标参数均已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合同设备通过性能验收;如部分指标参数由于公司原因未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应采取措施消除,包括对合同设备中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必要的修理、改进或更换,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客户将与公司约定进行第二次性能验收。

  客户第二次性能验收完成后,如所有指标参数均已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合同设备通过性能验收;如由于公司原因少量指标参数仍达不到技术约定,公司应对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维修、改进或更换直到消除问题,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客户视合同约定和性能验收情况向公司收取违约金,例如若某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违约金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0.5%-1%左右,若存在多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累计违约金金额通常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因此,公司若无法通过性能验收,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公司EP项目售后服务期间,若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相关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冲减已计提的售后服务费;若因性能测试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EP项目未发生首次性能验收未通过的情形,不存在违约赔偿的情况。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并往化工、金属制品等非电行业工业水处理领域拓展。目前,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暂不构成不利影响,但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未来可能对公司款项的收回、业务拓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3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1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京源环保”,证券代码为“688096”;其中2,441.9983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4月9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4月9日

  (三)股票简称:京源环保

  (四)股票代码:68809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7,293,5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6,83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4,419,98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2,873,517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341,50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245个,所持股份数量为1,068,517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6.99%,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19%,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98%。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68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4.34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729.35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市值为15.39亿元,不低于10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分别为5,156.08万元、6,019.54万元,合计净利润为11,175.63万元;公司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32,390.47万元。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第(一)项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Jing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8,046.35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武林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0日,于2014年4月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崇川路1号9幢1楼

  经营范围:水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环保成套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与工业过程自动化系统集成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安装;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治理和施工;防腐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治理;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及修复;上述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制造、生产的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依托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自研核心技术,主要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工业水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咨询、集成与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

  所属行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号码:0513-85332929

  传真号码:0513-85332930

  互联网网址:http://www.jsjyep.com/

  电子信箱:suhaijuan@jsjyep.com

  董事会秘书:苏海娟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后,李武林直接持有公司14.85%的股份,其配偶和丽直接持有公司10.98%的股份,通过和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53%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6.36%的股份。李武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丽担任公司董事,二人于2014年4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施加重大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武林先生,董事长,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南通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任深圳莱宝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加能帝亚水工技术设备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0年1月至2008年1月,历任京源有限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4年3月,任京源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和丽女士,董事,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省教育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大专学历。1987年9月至1990年8月,任河南省唐河县第九高级中学教务处教师;1990年9月至2014年3月,历任河南省唐河县上屯镇第二初级中学英语老师、京源有限出纳、南通中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京源有限财务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监事3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核心技术人员6名。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如下: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上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和源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200.00万股,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为1.86%,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和源投资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8,046.3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2,68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00%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户数为24,109户,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

  六、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无发行人及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保荐机构另类投资子公司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二)跟投数量

  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9,237,110元,本次获配股数1,341,5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

  (三)限售安排

  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683.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4.34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25.56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16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6元/股。(以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64元/股。(以2019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4,742,200.00元。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199.42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明细构成如下:

  ■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费用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4,274.80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4,109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683.0000万股。其中,最终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34.150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29.3000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529.3000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19.5500万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018.2324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3716万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1.3716万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0]000236号”《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

  一、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2,7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同比增长11.29%至23.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00万元至420.00万元,同比增长10.84%至20.2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00万元至403.00万元,同比增长5.96%至15.41%。

  上述2020年一季度业绩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服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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