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刘志恒签署回购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7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泽汇科技有限公司11.4286%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00万收购泽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汇科技”)控股股东刘志恒持有的泽汇科技11.4286%的股份。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刘志恒签署了《刘志恒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泽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约定,若出现2019年泽汇科技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5,000万元或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低于20,000万元,刘志恒将按照股权收购金额全额回购公司受让的股份,并给予公司股权收购金额*10%/年的金额作为业绩未完成的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市泽汇科技有限公司11.4286%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2)、《关于收购深圳市泽汇科技有限公司11.4286%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3)。

  因泽汇科技在欧美业绩占比较高,受市场因素影响,预计泽汇科技2019年度无法完成原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触发了原协议中的股权回购条款。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刘志恒签署回购协议书的议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同意刘志恒以2亿元回购泽汇科技11.4286%的股权,同时以股权转让款 5%的年利息作为补偿金额,计算时间从根据原协议刘志恒收到公司股权转让款开始,至公司收到刘志恒全部回购款之日止。刘志恒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1亿元股权回购款给公司,余下的款项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刘志恒签署回购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1亿元股权回购款,并办理完成了泽汇科技全部11.4286%股权回购的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刘志恒签署回购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4)。

  二、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收到股权回购款共计1.37亿元,尚未收到剩余0.63亿元股权回购款和相应年利息补偿金额。

  经与刘志恒先生充分沟通后,预计剩余回购款及相应年利息补偿金额于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收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剩余回购款及相应年利息补偿金额具体偿还日期签署补充协议,后续公司将持续督促对方支付剩余补价款,妥善处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