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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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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36,354.9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745,071.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74,507.10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4,770,56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042,671.18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813,235.09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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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款式丰富,基本涵盖了所有与居家相关的日用产品,形成1,000多个单品的产品体系,成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和实施品牌运营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材料包括PP、PE、PS、PC、ABS、纸杯纸等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玻璃配件、内胆配件、钢件、不锈钢件等配品配件,以及纸箱、纸卡、不干胶、彩图等包装材料。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每种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和供应商资源库,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和本年度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每月的生产计划根据上月生产销售情况和下月销售计划作适当调整,基本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针对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公司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通过模具的切换使得一条生产线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一个班组具备生产多个产品的能力,有效地利用了产能空档,提高了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辅以商超直营、电商的方式。

  ①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分为省级经销商和地级经销商。公司的省级经销商主要采取专营模式,通常每个省份由一家省级经销商负责专营销售公司产品,该经销商除销售公司产品外,不从事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也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对部分省级经销商销售区域进行细化,现已在福建、浙江、辽宁、山西、宁夏、内蒙古、河北、安徽等省份采取地级经销商的模式。

  ②商超直营:主要针对大型的商超客户,目前公司直营的商超客户主要是采取全国总仓统一配送的沃尔玛超市、永辉超市的福建区域、浙江联华系统和华东大润发系统,上述商超客户或由于采取全国总仓配送或由于地缘关系便于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因此采取直营的方式。

  ③电商:主要通过自营或分销方式在天猫、京东、苏宁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进行销售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造);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化工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目前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市场较为分散,每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均十分有限。国外品牌主要为特百惠、乐扣乐扣等国际知名企业,其产品目前主要集中于食品容器类;国内品牌主要为以本公司、龙士达、禧天龙、美丽雅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及家庭作坊式的其他厂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786,665,000.92元,较上年同期762,557,406.77元上升3.16%。实现毛利229,211,354.52元,较上年同期196,715,916.51元上升16.52%。本期实现毛利率29.14%,与上年同期25.80%对比,毛利率上升3.34百分点,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36,354.9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745,071.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74,507.10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4,770,56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042,671.18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813,235.09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八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10月25日和11月11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目前,上述合计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仍为244,660,000元,股份总数为244,660,000股。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从244,660,000元变更为244,550,000元,股份总数从244,660,000股变更为244,550,000股。并且,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议案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阮建锐先生、黄群女士、陈奋明先生三人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36,354.9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745,071.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74,507.10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4,770,56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042,671.18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813,235.09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回购价格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36,354.9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745,071.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74,507.10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4,770,56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042,671.18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813,235.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4,660,000股,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79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3.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650,900,624.03元,扣减拟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96,000.00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04,104,624.03元,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茶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204,278.25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603,446.7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6,114,881.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以及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0)。

  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2019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即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茶花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茶花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7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承办,该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47RKK98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69 号天骜大厦七楼

  执业资质: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梁春。

  (2)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3)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4)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3)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大华所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庆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90万元,合计人民币100.70万元,公司是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8年度相同。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大华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大华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大华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大华所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大华所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续聘大华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9.61%。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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