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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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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2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霞浦分理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46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46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94天、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196天、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或“公司”) 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4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370,2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69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

  2、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2、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债券、回购、拆借、存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为30%(含)-100%,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90%(不含)。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银行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是601288、601988、601229。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宁波霞浦分理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北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北仑分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最近十二个月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337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73%,本次购买理财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9.9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1.6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4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 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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