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0-2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将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编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0-23
关于召开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20)。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会议”)。
(二) 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0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 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2020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选举黄邵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并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21)》。
(二) 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按照《公司章程》,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按照《公司章程》,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至少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9涉及选举董事,由于只涉及补选一名董事,因此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31日-4月7日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2室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2室
邮编:410004
联系人:刘婷、邓旭英
电话:0731-89952929,0731-89952860
传真:0731-89952704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参会的股东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会务组联系。
七、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2
2、投票简称:华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持有股数:股东代码: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表决指示:
■
股东(签名):
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