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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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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3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7,808,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8%。

  2017年,工大高总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截至2020年3月30日,工大高总累计存放于中信证券信用担保账户的股份数为111,02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从工大高总获悉,工大高总通过查询,2020年4月2日股票交易收盘后,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0年3月31日至4月2日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为14,672,200股,占工大高总持有公司股份的8.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控股股东被动减持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本次减持事项非工大高总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截至目前工大高总尚未接到中信证券减持相关的书面告知函件,公司未能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披露大股东的减持计划。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中,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此期间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本次减持非工大高总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属于被动减持。截至目前,此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数量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为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被动减持行为,公司已告知工大高总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工大高总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两融业务的相关问题,妥善应对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如果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其他风险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工大高总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3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资产注入承诺

  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资产注入承诺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310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监管函》全文公告如下: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4 月26 日,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做出承诺,2019 年年底前以市场行为,合法合规将学校注入的优质资产经整合后注入公司,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尚未履行上述承诺。2019 年12 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上述协议延期至2020年底。2020年3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否决上述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资产注入承诺,对公司及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规定,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资产注入至今未能履行,并且延期承诺议案被否决,请公司及控股股东认真自查相关原因,说明上述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应充分评估承诺履行的可行性,尽快对上述承诺的后续安排予以明确。

  二、截至目前,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本金高达7.78 亿元,违规担保本金高达 32.46 亿元。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充分核实并梳理目前资金和债务情况,尽快明确方案解决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和财务管理健全,采取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尽早明确投资者预期。

  四、公司 2017-2018 年已连续两年归母净利润为负,2018 年净资产为负,根据业绩预告公司 2019 年归母净利润亏损约 23.42 亿元至 34.65 亿元,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较大。此外,2018 年以来,公司大额债务逾期、诉讼金额巨大、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子公司汉柏科技已被司法拍卖,原有商业服务业长期处于亏损状况且经营风险较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收到本函后应当立即对外披露。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函要求,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认真落实《监管函》的要求,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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