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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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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范围原则上按照贷款发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 bp以上水平执行;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二)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下同)8.61亿元,超过年初预计上限8亿元0.61亿元。导致该情形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均在国电财务开设账户用于电费资金收缴和相关成本支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于每月底前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结算电费到该账户。2019年7月,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发电量较往年同期有较大增幅,8月27日省电力公司集中结付了公司所属火电企业7月电费资金共计7.56亿元,并于同日到达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在国电财务开立的账户,造成公司8月27日的关联存款额达到8.61亿元,超过年初预计上限8亿元0.61亿元。2019年8月28日,该账户内的部分存款已被用于支付煤款等支出,金额已下降至5亿元以内,截止8月31日,公司关联存款余额已下降至2.58亿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关联存款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未超过年度预计额8亿元。公司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2019年国电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累计贷款发生额为10.6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10.6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4,536.1万元,占同类交易的4.04%,未超过6,0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公司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9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杨勤、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8376896XA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注册资本:50.5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座4层7单元501、502

  主要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2.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3,931,693.95万元,净资产849,800.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8,443.09万元,净利润90,615.84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国电财务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上图所示,公司与国电财务均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国电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国电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国电财务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该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高于或等于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使用公司与国电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下的贷款采取信用或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贷款利率范围原则上按照贷款发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 bp以上水平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该额度,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担保方式及贷款利率视评审情况确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 6月18日,公司与国电财务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国电财务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详见2019年4月12日、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国电财务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作为国电财务的股东,享有其9.51%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差异较大的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超过年初预计上限8亿元0.61亿元,导致该情形的主要原因系2019年7月,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发电量较往年同期有较大增幅,8月27日省电力公司集中结付了公司所属火电企业7月电费资金共计7.56亿元,并于同日到达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在国电财务开立的账户所致,公司不存在主观故意。且2019年8月28日,该账户内的部分存款已被用于支付煤款等支出,金额已下降至5亿元以内,截止8月31日,公司关联存款余额已下降至2.58亿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关联存款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未超过年度预计额8亿元,该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与预计数偏离值超过20%的主要原因系2019年初,资金市场融资环境偏紧,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增加预计了通过原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取得资金支持的资金计划,且该资金计划需通过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实施,因此,公司按6,000万元贷款利息预计了2019年关联贷款利息额。2019年下半年,资金市场整体保持了宽松有度,湖北省区域融资规模放松,公司从地方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资金较多,全年从控股股东处取得的资金支持低于年初预计,使得公司2019年贷款利息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预计数偏离值超过20%。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97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其对于关存贷款关联交易项目的实际发生数较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的解释符合2019年度资金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0年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电财务营业执照;

  5.国电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排放企业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碳排放权暂行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购入的碳排放额在当年使用的,列入当年主营业务成本,购入的碳排放额拟用于以后年度使用的,列入其他(或非)流动资产,待使用时计入使用年度当年主营业务成本;出售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的或应收的价款,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通过设置“碳排放权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核算如下:

  1. 公司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按照购买日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款(包括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的税费),计入“碳排放权资产”。公司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不作账务处理。

  2. 公司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的,按照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公司使用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履约的,不作账务处理。

  3. 公司出售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与出售配额的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公司出售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计入“营业外收入”。

  4. 公司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公司自愿注销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涉及碳排放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评估,预计实施该项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和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状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和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进行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 会计估计变更的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使用寿命预计数据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房屋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2.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更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接近,残值率与实际可回收情况更接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及历史固定资产报废等可回收净残余值情况,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目录,拟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细化,合理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合理预计剩余可使用年限,以更符合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折旧年限发生变更的,按照目录统一的年限,合计预计剩余可使用年限,在新的可使用年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折旧;净残值率发生变更的,按照新残值率及直线法相应调整相关资产在剩余可使用年限内的折旧。

  3.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9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变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加客观。经测算,假设公司保持2019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调整相关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预计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约1,698万元、营业成本增加约45万元,利润总额减少约1,743万元。

  (三)此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无重大影响,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9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和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未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使财务报表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2019年度合并口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共计1,688.95万元,其中: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以下资产实施计提: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37.66万元,其中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计提35.31万元,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计提75.01万元,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计提223.4万元,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热电)计提3.77万元;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计提0.17万元。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80.61万元,其中汉川一发计提26.48万元;荆门公司计提2.63万元;荆州热电计提51.5万元。

  以上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418.2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70.68万元。其中:

  长源一发计提14.64万元,主要是已经淘汰的专用设备、办公设备、非生产用车辆,资产原值1,225.24万元,累计折旧1,210.6万元,账面价值14.64万元,计提减值损失14.64万元。

  汉川一发计提442.76万元,其中:1.检修、技改拆除下来的已无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1,109.14万元,累计折旧1,014.47万元,残值94.68万元,经评估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1.37万元,计提减值损失53.31万元。2.废旧物资原值396.69万元,经评估预计可收回金额为7.24万元,计提减值损失389.46万元。

  荆门公司计提813.27万元,其中:1.检修、技改拆除下来的已无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1,765.59万元,累计折旧996.94万元,残值768.65万元,经评估预计可收回金额为为23.39万元,计提减值损失745.25万元。2.废旧物资原值为73.28万元,经评估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26万元,计提减值损失68.02万元。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上述计提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688.95万元,按公司对各计提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将减少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0.33万元。

  三、董事会对计提减值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本次计提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汪涛事前审阅了上述《关于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工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工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金额充足。本次计提能够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0.33万元,已列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经过审核,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及有关所属企业在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过程中存在处置不当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2: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出租物业和财产保险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娟,电话:027-88717133、88717136,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djcydl@sina.com。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月1日-3月31日,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32.3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0.3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0.7%、41.0%。上述电量数据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湖北省用电量出现断崖式下跌,部分时段用电同比下降35%以上,全省过半火电机组停运,加之一季度水电水情较好,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火电出力空间。

  以上电量数据为公司的初步统计结果,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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